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招标公告

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招标公告




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8年11月5日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号批准,项目业主及采购人均为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TXZB-2018-D093

2.3 采购内容:一标段:8米级纯电动客车30辆(采购需求表内全部内容);二标段:8米级纯电动客车18辆、10米纯电动客车8辆(采购需求表内全部内容)。

2.4 交车时间:2018年12月20日前交车,交车地点:车辆由厂方送车至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院内,送车费用由厂方承担,验车合格后,签发验车合格单。

2.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6 最高限价:一标段: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350万元);二标段: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350万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标准

2.8付款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分期付款的方式采购,以采购中标价为准,平均分4年(4期)支付,使用国家燃油补贴退坡资金支付。原则上每年补贴退坡资金拨付后即支付中标单位,第一期采购款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时间交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申请地方补贴单位资格要求,并有能力完成申请补贴相关程序(即在本省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由该企业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非本省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由该企业授权委托在当地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负责补贴资金的申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采购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经销商需提供经销商证明);

3.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

3.5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6货物要求:

1、投标车型的基本参数和性能必须符合汽车,电动客车等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

2、投标车型必须已进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客车的基本参数、技术性能必须与国家汽车产品公告目录和新能源客车推荐目录的基本参数、技术性能相一致。若发生不能注册登记申领牌证和安全行车事故,不能申领运营补贴,投标人责任的,投标人要按有关法规承担一切责任。

3、车辆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3094-200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法规的要求,以及卖方在投标书所明示达到的各项技术指标,新能源车辆必须是已进入国家颁布的汽车产品目录、节能与新能源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推荐车型目录以及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等税收的新能源车、车型目录,并符合国家及使用单位有关技术与质量标准的车辆。

4、投标人所提供的电池产品及电池管理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有产品目录

5、整车设计性能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外形美观。技术性能,结构和外观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6、车辆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车辆制动结构应符合GB12676《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的相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时,经认定属供方车辆技术或质量责任的,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7、车辆动力性、经济性达到投标明示要求。

8、投标报价不含国家补贴。

9、生产企业应根据本技术要求做出全面和完全满足,并对所生产车辆技术要求不限于以下各项。对响应有差异的,必须经用户确认,否则按违约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有三证合一证件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近六个月(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09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51号

联系人:李智宇

电话:189*****86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人:柳傲

电话:****-*******

传真:****-*******

邮箱:lytxzb0437@163.com




标签: 公交客车 纯电动 公共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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