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弥勒大道污水管网清淤维修及城区主要道路修补维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弥勒大道污水管网清淤维修及城区主要道路修补维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弥勒大道污水管网清淤维修及城区主要道路修补维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弥勒市弥勒大道污水管网清淤维修及城区主要道路修补维护工程” 已由弥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人为“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资金为财政拨款,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名称:弥勒市弥勒大道污水管网清淤维修及城区主要道路修补维护工程;
2.2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8-3-370;
2.3建设规模:弥勒大道污水管道清淤7920米,检查井清淤271座,管道维修5处;弥勒大道、上清路、温泉路、中山路、人民路等城区主要道路沥青路面维修1200平米,人行道砖修补500平米,路沿石修补20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预算资金:*******元;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应谈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应谈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应谈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建造师证,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别的工程师证;
3.6 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7提供2015年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8近三年无工程质量问题或拖延工期行为;
3.9省外企业入滇备案登记证;
3.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3.11工程现场由各磋商申请单位自行勘察。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公司法人或项目经理持介绍信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磋商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09:00时。
7.2磋商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弥勒业务部(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
联系人:平俊
电 话:139*****96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湖泉和境B34
联系人:杨珩琰、杨雪梅
2018年11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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