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5]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东韶乡人民政府垃圾焚烧炉烟尘净化器项目(项目编号:NDLC2018-ND-J028)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宁采招(2018)507号计划,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东韶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垃圾焚烧炉烟尘净化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DLC2018-ND-J028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垃圾焚烧炉烟尘净化器
1
套
炉顶排烟管、直径219mm,钢管3米
2.炉顶多功能烟类转换器,219mm钢管;
3.进烟管,直径219mm,钢管6米
4.喷淋系统是由多个螺旋喷头,25mm不锈钢软管和800w水泵组成
5.循环水池。1.2米X0.75米X0.7米,内有高科技水处理设备,设备内设有除污药水。
6.引风系统电机1.1干瓦专用引风机
7.太阳能系统,光伏板300Wx2块,电池组120Ahx2组,控制器60A。控制箱1200X600X350
8.全套净化设备占地面积3平方米。
9.本垃圾焚烧炉建在偏远山区,没有被电网覆盖。拉电网费用较大,十分不便。因此要求本项目垃圾焚烧净化器具有完善、成熟、可靠的发电、储电功能。要求烟雾处理器性能,规格必须与本焚烧炉配套,处理完的烟雾与废水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160000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三)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五)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供应商可在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免费领取谈判文件。
(六)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00),须在响应截止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内,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八)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 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地点:2018年11月08日9: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胜利西路胜利小区对面2幢3楼(宁都县皮防所左侧巷口进)
电话:
182*****127邮箱:NDLC2015@163.com
联系人:肖英
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户名: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859 0001 0308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宁都县东韶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东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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