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人民医院新建胸外科设备招标公告

第五人民医院新建胸外科设备招标公告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新建项目胸外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 委托,拟对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新建项目胸外科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浙江同欣磋商(货物)2018-035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新建项目胸外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150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 其他资质条件:a、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b、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及注册证登记表;c、进口产品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进口产品详见招标文件):a)、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文件;b)、投标人所投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出口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相关手续,并提供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技术白皮书。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11/05 09:00--2018/11/09 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6层11604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2018/11/15 14:00

开标时间

2018/11/15 14: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6层11604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党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西宁城西支行

收款人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649

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话:****-*******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科设备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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