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岛G、H地块景观及高速连接线(秀宅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会展岛G、H地块景观及高速连接线(秀宅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展岛G、H地块景观及高速连接线(秀宅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10]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绿化工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部新城、会展中心周边;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监理服务费为9958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会展岛G、H地块景观及高速连接线(秀宅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为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2. 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且拟任本项目项目总监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6日至2010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形式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招标图纸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5月24日9: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5月24日9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44号; 邮编:350001;
电 话:****-********; 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六层 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涂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帐 号:****************4123。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北环东路金鸡山隧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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