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室内全彩屏招标公告
第一中学室内全彩屏招标公告
恩施市第一中学拟对会议室全彩屏进行询价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第一中学P3室内全彩屏采购项目。
二、计划资金:19.3万元,超出此金额的报价无效;价格最低且满足招标要求的为中标候选人
三、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一年到期后设备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四、功能要求:
该套全彩屏设备主要用于学校会议室举行相关活动,保证色彩清晰、图像效果好。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2月-8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提供技术人员接受相关厂家或者机构培训认证的证书,投标人为取得培训证书的技术人员缴纳2018年2月-8月的一一对应的社保证明原件,上述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以来,不少于两个LED显示屏的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存档。
5、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6、有足够的组织能力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
7、有详细的供货及售后服务方案。
8、各投标人响应和供货的货物标准,不得低于招标参数清单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人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5:00持加盖了鲜章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2018年2月-8月期间,投标人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恩施市第一中学领取询价文件。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9*****535。
七、递交投标文件:
(一)应递交的文件及递交方式:
1、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现场单独提交);
2、招标公告“五-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4条规定的相应资质证明原件及报价单(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原件”、投标人名称);
(二)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11月8日上午10:30。
(三)递交文件地点:恩施市第一中学和正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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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标签: 室内全彩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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