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学人车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第三中学人车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受 昌吉州第三中学 委托,对昌吉州第三中学人车分流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报名,现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实施机构:昌吉州第三中学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吉州第三中学人车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所在地:昌吉州第三中学

项目规模:1、小多功能厅拆除;2、围墙改造;3、小学楼后彩钢房拆除;4、地面地平;5、停车场划线;6、停车场雨棚改造。

项目工期:2019年4月1日开工,2019年5月15日竣工,总工期:45天(日历日)。

资金来源及投资额:三网改造资金,25万元。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设投标控制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投标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投标人报名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5年-2017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http://www.court.gov.cn/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注: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11月05日10:00时-2018年11月09日19:00时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9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4:00时,下午 15:30 时至19:30时,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约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约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八、保证金:报名成功后递交保证金,保证金伍仟元整;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注: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换取保证金收据)

账户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庭州

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昌吉州第三中学

联系人:马楠

联系电话:186*****597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02日



标签: 中学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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