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1501工程信息系统监理招标公告

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1501工程信息系统监理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

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1501工程信息系统项目监理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现就施工单位招标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青岛(城阳)城乡社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1501工程信息系统项目监理

项目地点:城阳区崇阳路北,和阳路南、新天地西、江城路东

计划文号:青城发改投资审【2016】132号、青城发改投资审【2018】3号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省外企业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监理甲级资质;省内企业须具有山东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监理乙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计算机、通信或信息集成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2、投标时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预审办法

第一步: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步:对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预审打分(预审评分办法见附件);

第三步:公示评分结果,按得分高低选取前3家(第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邀请投标。

七、同类工程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具备一项上五年度(2013年10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业绩。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评分;

3、同类工程界定:投标人自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监理过施工合同1000万及以上人防、军队、公安、消防、应急等领域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经验。

八、预审公告时间及媒介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05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11月08日下午18:00时

公告媒介: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的有效社保证明(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带校验码的社保证明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

3、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同类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施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项目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公章

②项目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证明。

投标人未按照上述1-5条提供材料或提供的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文件,预审文件。预审文件不退还。

十一、送达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集中报名时间:2018年11月09日9:00--17:00

送达地点:城市社区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部

地址:城阳区崇阳路北,和阳路南、江城路东

招标人:青岛(城阳)城乡社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矫经理

联系电话:158*****715

温馨提示:本项目无需网上和现场报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按照预审公告要求准备资料、按时参加送达资料。


附件:

预审评标办法

1.投标人自2013年10月1日以来,监理同类项目且已经竣工的,施工单一合同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每个计1分;1000万以上每个计3分;


2.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计2分,乙级计1分;

3.投标人自2013年10月1日至今监理过项目获得过副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行业或协会颁发表彰奖项,每个计1分。

4.投标人项目经理自2013年10月1日至今获得过副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行业或协会颁发表彰奖励,每个计1分。

备注:

1.既是获奖项目又是同类业绩的可重复计分,资质计分按最高资质计。

2.业绩评分须提供合同、验收文件两项,奖项评分须提供合同、验收文件、获奖证书三项,否则不予计分。

3.投标人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业绩以原件审核合格后的为准。

4.预审资料应装订成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系统 产业发展 社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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