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施工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塑胶操场改造项目
2.2代理机构编号:HNCT18-LY-ZB-002号
2.3 建设内容:塑胶操场改造。
2.4 预算金额:420320.00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项目地点: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2.7 工期要求:12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2 被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并提供2018年4月份以来本单位缴纳的六个月以上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3.3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投标人须具有本公司施工的塑胶跑道样块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4. 投标人报名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
(4)投标人须具有本公司施工的塑胶跑道样块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投标单位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清晰可辨。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05日至2018年11月0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2#1202室;
5.3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2#12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35*****262
地址:新安县正村镇第一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151*****756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2#1202室
标签: 塑胶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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