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程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鹏程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1.竞争性谈判概况
因鹏程路建设需要,对长乐区鹏程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2.2 建设规模:长乐区鹏程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项目,本项目估算造价:11469.65万元.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2004】服449号文件的50%计取为最高限价,估算金额为62337元,最终取费以本项目工程工可终稿估算造价作为计费额。
2.3竞争性谈判控制价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4〕服449号文件工程安全评估收费计算,最终服务费以福州市公路局批复的具体工程项目预算建安费为计费基准价计算。
2.4服务期限:业主下达任务20个工作日内提交安全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
2.5 竞争性谈判范围:长乐区鹏程路二期道路改造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能够出具正式有效的评价报告。
3.2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4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工程股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详见附件1。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9日9时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三楼工程股。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标书。竞争性谈判时间:2018年11月9日9时0分;地点: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四楼会议室。
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价要求
6.1竞标人在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竞争性谈判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6.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应包括工程安全评价服务等(包含但不局限)全部费用。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7.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合理低价中标法,系数最高限1,若出现报价相同,以资质等级高的中选;若报价及资质等级均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应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8.监督人: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纪检人员。
10.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局、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三峰西路389号
邮 编:350200
联系人:余工、马工
电 话:****-********
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
2018年11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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