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秀镇人民政府游客中心提升招标公告
映秀镇人民政府游客中心提升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映秀镇人民政府游客中心提升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1-05 17:26 |
采购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映秀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汶川县映秀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肖老师,180*****55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A座2203-2204,联系方式:谭老师,***-********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郭老师,电话:***-******** |
项目包个数 | 1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8-11-06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8-11-12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A座2203-2204(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A座2203-2204(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8-11-16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8-11-16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A座2203-2204(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11-16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A座2203-2204(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5000元人民币交退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通过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收款单位: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银行账号:********1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 14 日15:0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未到帐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并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保函生效日期需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之前。)磋商保证金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
预算金额(元) | 3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行业划分 | N785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的用途:汶川县映秀镇人民政府游客中心提升。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附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备注 | 1.采购预算:30万元,2.最高限价:3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监督部门:汶川县财政局,4.监督电话:****-*******。5.本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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