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期公款存放(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8年第1期公款存放(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丽政办发〔2018〕67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合格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丽水市人民医院2018年第1期公款存放项目(第二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浙大采招E*******

4.招标项目内容:丽水市人民医院资金存放,存款期限为3个月定期存款(大额存单)、6个月定期存款(大额存单)、1年期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计划总招标规模约6000万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如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利率有变动,则根据变动后基准利率按本次投标相同上浮比率确定存款利率。(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丽政办发〔2018〕67号)第十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5.1在丽水市莲都区设有分支机构;

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3竞标银行所属丽水分行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不受此限制,具体银行名单由市财政统一向人民银行等部门获取后提供。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提供报市政府批准的材料;

5.4投标人须提供市(或以上)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为市(或以上)分行的可不提供〕;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竞标银行与最终公款存放的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地址及需提交的资料:

7.1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05日-11月12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2018年11月12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现场领取。

7.3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材料: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竞标银行所属丽水分行经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提供报市政府批准的材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保证金交纳:

8.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8.2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09:45(北京时间)。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09:45(北京时间)

10.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11.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09:45(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女士电话:****-*******传真:****-*******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大众街15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勇军、朱胜男 电话:****-************** 传真:****-*******

14.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

丽水市人民医院网(http://www.ls-hospital.com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sjsw.lishui.gov.cn)

丽水市人民医院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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