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学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的要求,由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新疆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制定。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概述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2017-2018学年,新疆工程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落实《办法》,在信息公开体系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督查自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学校师生关切的问题,持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2017-2018年度,新疆工程学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围绕“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战略目标,以服务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为主线,以学校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整合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相关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单位、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党校办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有530项,其中党政工作86 项,占16.2%;人事管理30项,占5.7%;教育教学36项,占6.8%;学生管理44项,占8.3% ;学术科研40项,占7.5%;财务管理80项,占15.1%;招投标:121多项,占22.8%;后勤工作93项,占17.6%。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4)学校的重要事项和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年度预决算等财务管理制度和信息;招投标公示;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学校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对公开信息的评议情况和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服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在信访办公室日常接待上访的基础上,多次组织了多层次代表的座谈会,倾听各方面代表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体系。本年度,没有接到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 三、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结合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推进中,学校将信息公开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以信息公开推动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深化,以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巩固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成效,力争形成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目前,我校正以信息公开自查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更加规范公开程序,“三公开”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之中。 2.公开财务信息,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和规范性 学校主动将财务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一部分,通过学校网站、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纪要等方式,对财务、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财政性资金、收费项目进行公示。此外,学校每年在学院职工代表大会上通报上年度决算报告和本年度预算方案,公开上年度学校收入情况、经费来源、支出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年度预算编制原则、方法、程序和预算分配情况等,由代表审议通过。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 3.公开招生信息,不断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我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规定的阳光高考(http://gaokao.chsi.com.cn)网站上进行审核及公布,并在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s.edu.cn)网站上进行了我校外网的链接。在各省的招生计划由各省市教育部门规定的高考填报志愿网站、高考系列从书中统一公布,在《新疆招生与考试》丛书中公布了我院的简介、招生计划、咨询电话,在新疆招办指定高考宣传手册中公布了我校的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纪检委电话:*******),我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咨询电话等信息由学校外网可直接到招生就业网上可查询到。2018年高考期间招生咨询及相关手续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办。 所有录取过程中严格按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要求网上录取,网上录取过程由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及时公布信息,未发现有违纪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有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重视程度不够;有些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转变广大师生员工的传统观念,提高其对实施信息公开的认识程度,加深对确立信息公开权责、信息公开原则和信息公开方式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促进学校信息公开的进一步发展,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建设,增强工作规范性,延伸平台体系,完善信息公开系统。完善学校与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平台之间的链接系统,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发布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如对涉及学远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3.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4.强化交流沟通,确保信息公开效果。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交流,同时强化信息工作的评议工作,增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新疆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1日 学校联系人:尹茵,党校办副主任,****-******* 年度报告发布网址:www.xgz.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