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网络数据库招标公告
图书馆网络数据库招标公告
天津图书馆 网络数据库 (项目编号:TCZB-2018-A-0178)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图书馆委托,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网络数据库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网络数据库 2.项目编号:TCZB-2018-A-0178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津图书馆网络数据库采购项目,共分七包:第一包:人文社科类期刊第二包:经济数据专题库第三包:英文原版电子图书库第四包:英语口语与听力训练学习平台第五包:数字展览资源库第六包:地方志数据库第七包: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及个性化数字图书馆平台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24.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018年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需是投标人的正式雇员,提供社保证明)。3、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作为审查报名的条件。(网上截图页盖公章)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11-05到 2018-11-1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2日,每日9:30-11:30、14:0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1-27 09:00 2.开标时间: 2018-11-27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女士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图书馆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5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为江主任:********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见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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