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翼计划”(7-18周岁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招标公告
“添翼计划”(7-18周岁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社会福利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添翼计划”项目(7-18周岁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添翼计划”项目(7-18周岁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采购项目) | 1 | ******* | 项 | 详见文件 | /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添翼计划”项目任务的通知》(浙民事(2018) 6号文件)、湖州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18年民政优抚及社会福利专项资金的通知》及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 年民政优抚及社会福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17) 72号文件)精神,下拨湖州市社会福利院160.2万(含2017年少拨的16.2万)福彩公益金用于“添翼计划”(7-18周岁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项目,该项目费用将全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计划为湖州市范围内60名贫困家庭重病和残疾儿童集中养育康复。为保证该项目的服务质量与完成进度,需要一家综合性的养育康复机构承接此项政府购买服务。湖州乐善儿童康复教育中心是湖州市社会福利院与湖州市慈善总会合作成立的民办非机构,机构设于福利院内,拥有完善的养育康复设施,专业的服务团队,是湖州地区唯一一家综合性的养育康复机构,具备承接浙江省民政厅“添翼计划”项目的单一来源要求, 并已基本完成2016、2017年度省民政厅 下达的添翼计划康复指标和机构内孤残儿童康复任务。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湖州乐善儿童康复教育中心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湖州市吴兴区杭长桥南路431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沈美玲 | 湖州市税务局 | |
陆荣江 | 湖州市人事考办 | |
王倩 | 湖州师范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第31条、《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小组论证,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湖州乐善儿童康复教育中心进行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杭长桥南路431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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