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朴磨坊复合性酸碱2019年度招标招标公告
植朴磨坊复合性酸碱2019年度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11月5日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植朴磨坊复合性酸碱2019年度招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ZZCG*******/ GN2018-10-2302
二、项目名称:植朴磨坊复合性酸碱2019年度招标采购
三、项目概况:
为满足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工厂清洗需求,现对工厂2019年度复合酸性(浓度不低于36%,依HNO3计)、碱性清洗剂(浓度不低于36%,依NaOH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四、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满足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的能力;
2、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供应商需提供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
4、供应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谈项目;
6、在投标截止时间,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
7、本次竞谈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9时至2018年11月9日17时止;
2、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发售谈判文件,具体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如下:
1)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免费办理会员注册,注册为“投标人”类型,无需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注册完成后即可下载谈判文件等资料。
4、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0日9时30分。
5、竞谈文件于谈判会现场密封投递。
六、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3、产品质检报告书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备注: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授权委托人报名,请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是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提交到ahtgmengniu@126.com电子邮箱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七、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五大街以西、航海东路以南,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九、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刘丁丁、李少波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监督人:林安
联系方式:180*****336
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
第二章 竞谈方须知
一、 竞谈方
(一)合格竞谈方范围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满足本项目实际采购需求的能力;
2、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供应商需提供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
4、供应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谈项目;
6、在投标截止时间,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
7、本次竞谈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竞谈方委托
如竞谈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竞谈资料复核
所有竞谈方资格文件由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后,在谈判过程中由评审委员会复核,发现提供虚假资质报名的竞谈方,视为无效竞谈,且扣除竞谈保证金。
二、竞谈文件
(一)竞谈文件的组成:
1、竞谈函(见附件1)
2、报价单(包含纸版和电子版)
3、资格证明文件
4、项目实施方案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
竞谈方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竞谈组织方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竞谈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三、竞谈文件编制要求
(一)竞谈文件填写要求
1、竞谈文件包括纸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其中纸版竞谈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报价单包括纸版报价单、电子版报价单,要求按附件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修改内容。如不符合以上要求,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电子版竞谈文件及报价单(excel版)存放于U盘(确保U盘已经杀毒),如出现电子版文件与纸版文件不符,以纸版文件为准。
(二)竞谈文件计量单位
竞谈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单填写要求:
1、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含税价),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报价单必须加盖竞谈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3、每一项目有且只有一个报价;
4、二轮报价不得高于一轮报价。
(四)报价的计算错误修正方法: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有所差距,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竞谈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视为放弃竞谈。
4、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竞谈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指竞谈方的报价及其它相关的技术指标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五)竞谈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竞谈文件正、副本分别用密封袋装订,用一个牢固的密封条密封。密封袋上分别显著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竞谈文件密封是指对密封袋封口封缝牢固粘接并盖公章密封。密封袋外层应按以下格式显著标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谈单位
3、竞谈文件必须密封及标记后在谈判会议现场递交竞谈组织方。
4、竞谈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竞谈组织方有权认为该竞谈文件无效。
(六)竞谈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竞谈会议开始后竞谈方不得修改和撤回竞谈文件,否则视为谈判有效期(90天)间,竞谈方撤回其竞谈文件处理,并扣除竞谈保证金。
(七)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到场参加竞谈会议时)
3、本次竞谈项目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性文件,如业绩合同、产品质检报告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文件
4、竞谈保证金转账凭证
(八)竞谈项目实施方案
竞谈项目实施方案由竞谈方自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竞谈公司概述
(2)竞谈项目的实施方案及考察报告
(3)其它优惠条件及承诺
四、竞谈保证金
1、竞谈方需交纳人民币3万元竞谈保证金。
2、竞谈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在竞谈会议前3天打到指定账户内,汇款时必须在摘要中体现“ 项目竞谈保证金”字样。
具体打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户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开户行:建行合肥市蒙城路支行
帐号:****************2239-180239
或
开户行:平安银行合肥分行
帐号:********003940
注:以上账号供应商任选其一即可。
3、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评为无效竞谈。
4、竞谈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谈保证金被扣除:
(1)谈判复核过程中,竞谈方虚假资料报名及竞谈文件存在虚假资料;
(2)谈判有效期间,竞谈方撤回其竞谈文件;
(3)成交方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不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向谈判方提出附加条件;
(4)竞谈方有串标、围标、陪标及其他欺诈行为;
(5)竞谈方扰乱现场,导致竞争性谈判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的。
五、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5000元整。
2、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六、竞谈会议
1、竞谈会议的组织、项目的评审由竞谈组织方负责。
2、竞谈方需在所规定的竞谈时间前到达竞谈组织方指定的地点参加竞谈会议。
3、竞谈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竞谈组织方指定地点参加竞谈会将视为放弃竞谈。(取消竞谈资格,返还竞谈保证金)。
4、竞谈方委派代表参加竞谈启动仪式,委派代表不得超过三名。
5、竞谈会议启动仪式上,将现场公布竞谈方的名称,竞谈文件的密封性、竞谈方一轮报价等,竞谈组织方作现场竞谈记录。
注:竞谈方二轮报价不予公布。
6、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地点等安排:
(1)竞谈会议时间:见竞谈公告中谈判时间
(2)竞谈会议地点:见竞谈公告中谈判地点
7、竞谈组织方有权对竞谈文件中模糊之处向竞谈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竞谈方必须按照竞谈组织方通知时间、地点派有关人员解答质疑和澄清。
七、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1、竞谈组织方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的竞谈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本项目共设置2轮报价1轮谈判,采取综合评比办法评审项目竞谈文件。
3、评分标准:
(1)价格因素(70分)
评价维度:第一轮报价:占比30%;第二轮报价:占比70%
具体:
以各轮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得分:
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价格*得分权重
第一轮报价权重30%,第一轮报价得分=(第一轮基准价/第一轮报价)*70*30%
第二轮报价权重70%,第二轮报价得分=(第二轮基准价/第二轮报价)*70*70%
价格总得分=第一轮报价得分+第二轮报价得分
(2)技术因素(25分)
业绩经验:除满足谈判公告中资格要求的业绩外,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化学品项目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
硬件条件:根据供应商人员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满分3分。
服务状况:根据常规、紧急订单的响应时间进行综合评分,满分3分。
质量管控:针对质量异常的情况提出的有效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满分3分。
安全管控:针对工厂具有安全培训、安全防护用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满分3分。
现场考察:针对本项目,拟派主要负责人员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复杂性及重难点,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供应商踏勘现场的得1分;在竞谈文件中撰写考察报告,并提出重难点的得1-3分;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得1-3分;提出合理化建议得1-3分。满分10分。
(3)其他因素(5分)
优惠政策:除价格以外的每有一项优惠政策且可实施加1分,满分2分。
评委综合评分:评委自主根据现场答疑及竞谈文件呈现进行综合打分,满分3分。
八、竞谈项目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分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谈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综合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者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委会将根据有效报名情况、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情况及初步评审情况选取综合得分前1-2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以报价低者(分别按照第二轮、第一轮报价优先顺序)排名靠前。
1、法定无效竞谈的情形为:
(1)竞谈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2)竞谈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竞谈协议;
(3)谈判响应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竞谈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谈文件或者竞谈报价,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的除外;
(5)竞谈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竞谈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竞谈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约定无效标的情形为:
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谈文件将被拒绝:
(1)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竞谈方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4)竞谈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5)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竞谈保证金的;
(6)谈判文件明确规定可以无效标的其他情形。
3、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竞谈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竞谈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3)竞谈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竞谈文件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无效标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九、评审过程保密
项目竞谈会议之后,直到授予竞谈方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与竞谈有关的资料及授权意向等,竞谈组织方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任一竞谈方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十、最终审查
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成交方,即意向授予合同的竞谈方。
2、最终审查为竞谈组织方对成交方就项目内容进一步了解并考查。
3、最终审查的方式:对成交方进行询问或实地考察。
4、接受最终审查的成交方,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竞谈组织方的询问和考查,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5、由于成交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的,竞谈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由于竞谈方提供虚假信息,经核查属实的,竞谈组织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十一、成交通知
项目竞谈结束,在公示无异议确定成交方后5日内,竞谈组织方以书面的形式向成交方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在竞谈有效期内退还竞谈保证金。
十二、签订合同
1、成交方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竞谈组织方签订成交合同,否则按竞谈有效期内撤回竞谈处理。
2、竞谈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澄清文件、谈判记录、承诺条款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
植朴磨坊复合性酸碱2019年度招标采购
二、采购数量
本次招标采购共有2个产品,分别是CIP复合酸性清洗剂和CIP复合碱性清洗剂。
1、CIP复合酸性清洗剂:以主要原料硝酸配比浓度计,要求:浓度为1%的酸性溶液1000L。
2、CIP复合碱性清洗剂:以主要原料氢氧化钠配比浓度计,要求:浓度为1.5%的碱性溶液1000L。
三、商务部分
现要求供应商以上述2种溶液为标准,各自计算各家产品配比出以上标准溶剂所需的产品使用量。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酸性清洗剂的消耗量少,碱性清洗剂的消耗量多,消耗量的比例约为1:2.5。为方便投标报价的比较,暂时按照酸碱清洗剂使用量一致来计算,即:
酸金额=2.5*产品使用量*单价
碱金额=产品使用量*单价
投标报价=酸金额+碱金额
以各轮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作为该轮评标基准价。
例如:标准溶液,浓度为1%酸性的溶液1000L,浓度为1.5%的碱性溶液1000L。
A供应商的酸性清洗剂浓度是40%,得出的酸性清洗剂的使用量是:25L。
A供应商的碱性清洗剂浓度是40%,得出的酸性清洗剂的使用量是:37.5L。
A供应商的酸性清洗剂单价是8元/L,那么酸金额=2.5*25*8=500元。
A供应商的碱性清洗剂单价是5元/L,那么碱金额=37.5*5=187.5元
A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报价是:500+187.5=687.5元。
四、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以两种物料的质量标准为依据。另外,最终选定供应商是以产品的验证结果为依据,验证期为3个月。验证标准以植朴磨坊质量技术部发布的制度为准(详见附件:复合清洗剂类化学品质量标准)。
验证期间(3个月)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验证通过,则与该供应商签订为期一年的购销合同。若验证不通过,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五、其他要求
1、所报单价均已包含货物的成本费、仓储费、包装费、运输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2、报价含税,税率为16%增值税。
3、踏勘:供应商可自行选择踏勘或不踏勘现场。若因供应商未踏勘现场而导致其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或造成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需配合踏勘现场,可与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185*****899
4、若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期有相关清洗剂合作供应商,采购人可在本供应商和蒙牛相关供应商中择优选择合作单位。
附件:复合清洗剂类化学品质量标准
碱性复合清洗剂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
1.1 感官指标
1.1.1 外观
均匀液体,无异味,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每批产品之间不允许有明显色差。1.1.2 稳定性
项目 | 指标 |
在-3℃到-10℃条件下静止24小时 | 取出恢复至室温(20-25℃)观察无沉淀、无结晶且不改变气味 |
在40℃±1℃条件下静止24小时 |
表1:稳定性指标
1.2 其他指标
1.2.1 理化1
项目 | 指标 | |
总含量(以NaOH计,%) |
表2:理化1指标
1.2.2 理化2
全部符合GB 14930.1 1994《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项目 | 指标 |
重金属含量(1%溶液中以Pb计),mg/kg | ≤1 |
砷(1%溶液中以As计),mg/kg | ≤0.05 |
防腐剂 | 按照GB 2760规定 |
色素 | 按照GB 2760规定 |
荧光增白剂 | 不得检出 |
表3:理化2指标
2 原料组成
NaOH,复配物、水。3 产地
产地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在购货合同和包装标识中明确。
4 生产方法
化学合成。
5 包装、储存条件、运输要求
产品采用塑料瓶(罐)包装,包装要清洁,干净,不得渗漏。
外包装必须完好,并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使用说明、生产日期、批号、商标、保质期、净含量、厂名、厂址、腐蚀性物品、危险品标志、安全标识等。
产品必须储存于避光、通风和阴凉的库房中,不得与其他化学品混存,具体存储见GB 15346 1994《化学试剂包装及标识》质量标准。
本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光照射或受热,避免剧烈振荡,不能与易燃品混运,确保容器严密不漏,具体运输见GB 15346 1994《化学试剂包装及标识》质量标准。
储存温度≥10℃。
6 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二到三年。
7 使用或生产前的预处理
直接使用。
8执行标准
GB 14930.1 1994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QB/T 4314-2012 《食品工业和工业设备用碱性清洗剂》
9 检测方法
9.1 感官标准
目视观察。
9.2 理化1
项目 | 指标 |
总碱含量,%(以NaOH计) | 含量测定见GB/T 4348.1规定的方法 |
表4:理化1指标检测方法
9.3 理化2
项目 | 检测方法 |
重金属含量,mg/kg(1%溶液中以Pb计) | 见GB 998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中“4.10和附录G”或GB 14930.1中“7.3” |
砷,mg/kg(1%溶液中以As计) | 见GB 998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中“4.9和附录F”或GB 14930.1中“7.2” |
荧光增白剂 | 见GB 998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中“4.6和附录C”或GB 14930.1中“7.4” |
表5:理化2指标检测方法
10 取样要求
直接在同一生产批次中随机抽取一样/桶检测。对于桶装产品出现多个生产日期的必须按照多个生产批次进行分别各取1个样/桶,采样量满足化验室检验。通常情况下(非特殊情况)要求供应商供货不能大于2个生产日期批次。
11 判定要求
检验形型式中要求的项目符合或优于标准要求,则判定为合格。
12 检验型式
12.1 出厂批检项目
外观指标和NaOH含量。
12.2 型式检验项目
稳定性和其他指标中的全部指标(不含NaOH含量、防腐剂、色素),检测项目可以体现在多份报告,只要确保检测项目完整。
13 危害分析
危害类型 | 潜在危险及来源,确定可接受水平 | 风险矩阵 | 目前控制措施 | 控制措施选择 | |||||||||||||||||||||||
结果及可能性 | PRP | ||||||||||||||||||||||||||
E:无影响 D:不便使(食)用 C:导致疾病 B:导致严重疾病 A:导致立即死亡 1:(<1/2 years) 2 :(1 / year) 3 :(1/6 month) 4 :(1 / month) 5 :(1 / week) | |||||||||||||||||||||||||||
物理性 | 供方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外来金属、碎玻璃等外来异物。 可接受水平为:不得含有任何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
| 1,来料进厂检测感官指标 2,车间清洗生产线上安装过滤器 | √ | |||||||||||||||||||||||
生物性 | 无 |
| / | √ | |||||||||||||||||||||||
化学性 | 清洗剂消毒剂浓度不合格 |
| 进厂检测清洗剂消毒剂的浓度,不合格退货 | √ |
酸性复合清洗剂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
1.1 感官指标
1.1.1 外观
均匀液体,无异味,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每批产品之间不允许有明显色差。
1.1.2 稳定性
项目 | 指标 |
在-3℃到-10℃条件下静止24小时 | 取出恢复至室温(20-25℃)观察无沉淀、无结晶且不改变气味 |
在40℃±1℃条件下静止24小时 |
表1:稳定性指标
1.2 其他指标
1.2.1 理化1
项目 | 指标 | |
总含量(以硝酸计,%) |
表2:理化1指标
1.2.2 理化2
全部符合GB 14930.1 1994《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项目 | 指标 |
重金属含量(1%溶液中以Pb计),mg/kg | ≤1 |
砷(1%溶液中以As计),mg/kg | ≤0.05 |
防腐剂 | 按照GB 2760规定 |
色素 | 按照GB 2760规定 |
荧光增白剂 | 不得检出 |
表3:理化2指标
2 原料组成
HNO3,H3PO4,复配物、水。
3 产地
产地不做具体要求,但必须在购货合同和包装标识中明确。
4 生产方法
化学合成。
5 包装、储存条件、运输要求
产品采用塑料瓶(罐)包装,包装要清洁,干净,不得渗漏。
外包装必须完好,并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使用说明、生产日期、批号、商标、保质期、净含量、厂名、厂址、腐蚀性物品、危险品标志、安全标识等。
产品必须储存于避光、通风和阴凉的库房中,不得与其他化学品混存,具体存储见GB 15346 1994《化学试剂包装及标识》质量标准。
本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光照射或受热,避免剧烈振荡,不能与易燃品混运,确保容器严密不漏,具体运输见GB 15346 1994《化学试剂包装及标识》质量标准。
储存温度≤40℃。
6 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二到三年。
7 使用或生产前的预处理
直接使用。
8 执行标准
GB 14930.1 1994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
QB/T 4313-2012 《食品工业和工业设备用酸性清洗剂》
9 检测方法
9.1 感官标准
目视观察。
9.2 理化1
项目 | 指标 |
总含量,%(以硝酸计) | 方法1:见GB/T 626 工业硝酸中“5.2”试验方法(型式检验用) 方法2:见附件(出厂批检用) |
表4:理化1指标检测方法
9.3 理化2
项目 | 检测方法 |
重金属含量,mg/kg(1%溶液中以Pb计) | 见GB 998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中“4.10和附录G”或GB 14930.1中“7.3” |
砷,mg/kg(1%溶液中以As计) | 见GB 998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中“4.9和附录F”或GB 14930.1中“7.2” |
荧光增白剂 | 见GB 9985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中“4.6和附录C”或GB 14930.1中“7.4” |
表5:理化2指标检测方法
10 取样要求
直接在同一生产批次中随机抽取一样/桶检测。对于桶装产品出现多个生产日期的必须按照多个生产批次进行分别各取1个样/桶,采样量满足化验室检验。通常情况下(非特殊情况)要求供应商供货不能大于2个生产日期批次。
11 判定要求
检验形型式中要求的项目符合或优于标准要求,则判定为合格。
12 检验型
12.1 出厂批检项目
外观指标和硝酸含量。
12.2 型式检验项目
稳定性和其他指标中的全部指标(不含硝酸含量、防腐剂、色素),检测项目可以体现在多份报告,只要确保检测项目完整。
13 危害分析
危害类型 | 潜在危险及来源,确定可接受水平 | 风险矩阵 | 目前控制措施 | 控制措施选择 | |||||||||||||||||||||||
结果及可能性 | PRP | ||||||||||||||||||||||||||
E:无影响 D:不便使(食)用 C:导致疾病 B:导致严重疾病 A:导致立即死亡 1:(<1/2 years) 2 :(1 / year) 3 :(1/6 month) 4 :(1 / month) 5 :(1 / week) | |||||||||||||||||||||||||||
物理性 | 供方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外来金属、碎玻璃等外来异物。 可接受水平为:不得含有任何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
| 1,来料进厂检测感官指标 2,车间清洗生产线上安装过滤器 | √ | |||||||||||||||||||||||
生物性 | 无 |
| / | √ | |||||||||||||||||||||||
化学性 | 清洗剂消毒剂浓度不合格 |
| 进厂检测清洗剂消毒剂的浓度,不合格退货 | √ |
附件:酸性清洗剂总含量检测方法2
1 试机准备
0.1N标准NaOH(参见GB/T 601)、酚酞、精密pH计。
2 酸含量测定
操作步骤如下:
(1)取样品1.000-2.000g,500ml蒸馏水溶解,用容量瓶定容至1000ml;
(2)用移液管移取100ml稀释液与150ml烧杯中;
(3)滴加3-5滴酚酞试剂;
(4)用0.1N(N)标准NaOH溶液滴定溶液至溶液由无色变为红色(用个精密pH计测试pH值为8.3),记录所耗NaOH毫升体积数V;
3含量计算
含量(以硝酸计)%=63*N*V/m
注1:m指实际称取得样品重量。
第四章 合同条款
购销合同
购 销 合 同
甲方: 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 乙方: |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十五大街西南角 邮编: 450016 | 地址: 邮编: |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号:********9718 |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循下列条款:
一、产品
1、供货地点、产品(标的物)名称、规格、单价
交货地点 | 产品名称 | 产品代码 | 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1 | |||||
2 | |||||
… |
2、以上价格均含运费及16%的增值税。
3、订购数量:数量以甲方提供的采购订单为准。
4、最小起定量:
二、产品质量要求:
1 卖方保证交付货物符合质量标准(标准名称及编号):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买方要求的标准
2 卖方保证交付货物不存在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3 卖方保证交付货物时剩余保质期占总保质期一半以上。
4 不满足上述保证的货物即被视为不合格货物。
三、包装、运输、订货及交货要求:
1、产品内外包装符合甲方要求,包装物不对外界有污染隐患, 乙方必须确保产品到达甲方后外包装完好无损、无污染,所用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标识法对包装物的要求。
2、运输车辆的要求: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清洁、干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
产品品质的物品混装、混运,并做好防护避免日晒、雨淋。
3、运输方式:运输方式由乙方自选,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在途风险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紧张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实际需求安排紧急发运(如空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运输周期及地点: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按照双方确认的到货周期(7天内)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5、标准及计算方法:标的物的实际重量(含量、数量)与包装上所标注的净重(净含量、数量)必须相符。
6、卖方逾期交付标的物,未影响买方正常生产,每逾期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影响买方正常生产,需承担给买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四、验收与索赔:
1 卖方货物承运车辆及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买方的厂规厂纪,否则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包括人身损害)
2 由于质量不合格换货以及补货导致的延迟交货,按照本合同第三、6条处理。
3 如果不合格货物已投入生产使用,卖方需按照该批存在质量缺陷的货物价款2倍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需对买方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直接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劳务、设备、分拣、回收、运输及投诉处理等费用。
4 买卖双方在解决质量缺陷事故过程中存在争议或存在其他质量争议时,可通过双方认可的官方检验机构进行鉴定,作为结果判定依据,因鉴定产生检验费用由卖家承担。在解决质量争议期间,卖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如不执行买方有权止付到期货款并保留继续追究卖方违约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交货、质量违约等)。
5 为了便于检验所使用的没批货物可以直接追溯到相应的批次,增加产品质量的控制力度,卖方每批到货批次不超过3个批次。
6 卖方需按照买方合理要求时间办理不合格货物的退货,费用由卖方承担。
7 卖方如未按照买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卖方向买方支付100元/天的违约金。
五、付款条件:
1、付款方式:货到票到后 天办理电汇。(乙方必需确保开具16%增值税票的及时性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2、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办理汇款手续
3、甲方采用网上银行或电汇结算方式付款,不需乙方另行提供收据,以银行的网上付款或电汇凭证作为甲方正确付款依据或乙方的收款依据;
4、 乙方发生与甲方付款有关的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果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乙方未收到款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5、 由于银行原因导致乙方未收到款项,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以便重新办理付款手续。
6、甲方支付货款时,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办理。
7、乙方选择汇票方式收取货款时,应于报送发票时或每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附件2)通知甲方相应财务部门。
8、如出现甲方付错款(多付或少付),乙方有义务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进行核对后在第一时间对于少付款部分进行补付,乙方承诺对超额付款部分在发现日立即退还,如乙方不能按时退还甲方有权从乙方到期货款中扣除。
六、知识产权:
卖方保证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或得到合法授权,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如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卖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如因此给买方造成影响或损害,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败诉一方应承担因仲裁而发生的全部合理费用。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0天内提供官方证明,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另一方确认后,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买卖双方定期对相关原材料行情的变化进行信息分享,若出现市场行情波动在±20%(含20%),买卖双方均可启动议价机制,经双方协商确认,对合同有效期内后续价格进行调整。
2、在双方未确认调整价格之前,卖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条款,如因卖方不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条款造成买方损失,买方有权止付到期货款并保留继续追究卖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3、附件3《质量安全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载明卖方在质量安全和服务方面所作出的承诺及承担的责任。
4、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往来传真件及本合同补充协议经双方共同盖章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双方遵守反商业贿赂合同约定。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7、乙方遵守并执行《厂规厂纪规范》(附件1)相关约定。
8、乙方同意并执行甲方提出的反商业贿赂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见附件2)
9、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增加到货地、增加产品品种或变更规格(价格不变的前提下)等需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时,由甲方起草相关通知,乙方在接收甲方通知后签字盖章进行确认即行生效,无需另行签订协议。
10、若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期有相关清洗剂合作供应商,采购人可在乙方和蒙牛相关供应商中择优选择合作单位。
十、合同有效期: 2018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
以下除签字盖章外别无其他内容。
甲方名称: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盖 章: 盖 章:
十五、附件明细:
附件1:《厂规厂纪规范》
附件2:《反商业贿赂》
附件3:《质量安全承诺书》
附件4:《质量保证协议》
附件5:《质量标准》
附件6:《服务承诺书》
附件1:《厂规厂纪规范》
1目的
为了方便供应商在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的出入,创造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同时为了提高公司对外的整体形象及现场管理工作,促进相关方采取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环境行为满足本公司环境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各供应商。
3范围要求
(1)凡进公司谈业务的车辆,必须在入厂前做好登记;
(2)凡进入公司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听从安排,车辆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止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5)凡进入公司办理业务的人员及车辆必须按照公司的交通规则行走即是右侧通行,必在黄线内行走,机动车辆必须环行,不允许逆行,不允许乱停乱放;
(6)凡进入厂区的各种车辆,不允许超速行驶,保持每小时5公里的车速;
(7)车辆非行驶时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且熄灭发动机;
(8)凡是进入本公司的相关人员,产生的垃圾不允许乱扔乱放,不允许吸烟,严格按照垃圾桶的标识,按照生活固废物、危险固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物分类投放;
(9)严禁偷拿原料、辅料及其他物品;
(10)运货车辆在进入厂区内必须在库房门前停放有序,不得停放在主车道及人行道上影响交通;
(11)在厂区内不得动用明火。
(12)凡是进入本公司的相关人员,必须保证着装符合要求并听从我公司相关人员的安排。
附件2《反商业贿赂合同》
反商业贿赂合同
甲方: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证 项目(简称“项目”)的招标、商务洽谈及合同履行公平、公正,避免在招标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保障双方业务合作有序,达到双赢目的。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共同约束双方员工,做到廉洁自律,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双方为维护招标、商务洽谈、业务合作公平、公正,签订约束双方员工的反商业贿赂合同。本合同所指商业贿赂是指乙方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甲方的其他合作伙伴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员工个人回扣、礼品、馈赠、娱乐、招待等价值累计超过人民币100元的好处的行为。
二、在项目实施前、中和后,乙方不得有向甲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馈赠的行为。表示合作双方增进友谊,乙方通过甲方业务人员馈赠给甲方物品,甲方业务人员应及时交至公司人力行政部作统一处理,同时向乙方进行回复。乙方其他意图的请客及馈赠行为甲方有权拒绝。
三、乙方如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有权依据以下条款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在投标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期骗中标的,一经发现扣除招标保证金或业务保证金,直至取消投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2、乙方在投标时与其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客户窜标、围标的,一经发现扣除投标保证金或业务保证金并取消本年度合同,性质恶劣者取消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3、乙方在投标时腐蚀、拉拢或给甲方人员行贿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或业务保证金。
四、中标后乙方如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依据以下条款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以赠送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甲方业务人员的花费累计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均认定乙方有行贿行为,甲方员工有受贿行为。
2、甲方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财物。有此行为乙方有权拒绝并反馈至甲方( 吕烨先生,邮箱:lvye@aspen.net.cn)。甲方有义务作细致调查,同时依据事实、按制度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通报乙方,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此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场所。
4、如发现乙方向甲方业务人员馈赠钱物累计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人民币500元以下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停止业务关系1个月的处理,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如发现馈赠钱物累计价值在人民币500元以上人民币2000元以下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同时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停止业务关系半年的处理,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如发现馈赠钱物累计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人民币5000元以下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停止业务关系半年的处理,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如发现馈赠钱物累计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合同的生效、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为投标、商务洽谈保证合同,不签署本合同,不得投标、参与商务洽谈。
2、乙方中标本合同将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落标本合同自动解除。
3、主合同解除,本合同自动解除。
4、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执行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主合同。
5、本合同的生效日期: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甲方业务部门两份。
甲方(盖章):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附件3:《质量安全承诺书》
质量安全承诺书
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
1、供应贵公司全部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
2、产品生产过程中添加剂与包装材料的使用与控制均符合GB2760、GB2761、GB2762、GB2763,GB9685、《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及其补充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无塑化剂、三聚氰胺等非添违禁物质、无《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质;
3、原料产品标识符合GB7718、《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保证内包装成份不会对食品造成污染,由不符合包装造成的污染产品,贵公司有权拒收或使用过程中退回此批货物,并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运输过程中保证运输车辆和中转仓库干净整洁,在送货时如果在检查运输车辆时发现车厢内有农药、化妆品、玻璃等有毒、有异味、危险异物以及大量灰尘、虫鼠害等影响卫生危害,贵公司有权拒收此批货物,并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保证提供的产品原料和添加剂成份完整、准确,详见《质量标准》:
7、保证提供的质量证明(如型式检验报告、COA等)真实、有效。
如由于我司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贵公司生产、经营损失,我司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内容与双方已签定的《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乙方:
承诺方: 承诺方:
日期: 日期:
附件4:《质量保证协议》
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乙方:
1 原辅料质量管理
1.1 上游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具体内容为:
(1)应针对产品生产需要的原材料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选择前应建立供应商选择、评价流程和工作标准,以便规范供应商管理和降低使用原材料安全风险;
(2)选择供应商时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文审、现场审核或商务谈判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贸易商或代理商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3)评价企业若不能实现现场审核的,应对供应商资质、交货合格率、客户投诉处理及时性等内容进行评价;若能够实现对供应商现场审核的,需要制定详细的评价标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布局和环境、上游供应商管理、生产管理、卫生管理、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追溯和召回管理、库房管理和产品检测管理等,并将评价结果告知供应商,不断完善和改进;
(4)规定供应商淘汰机制,当合作供应商连续出现到货原材料不合格或者供应商整体管理水平经长期跟踪没有提升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的,为避免风险发生,应启动淘汰机制,并重新选择合格供应商。
1.2 原材料日常管理
具体内容为:
(1)制定原材料接收标准或结合相应国家标准执行,规定到货检验指标和抽样规则,确保每批原材料质量到货均能被检测和监控,保证原材料质量符合终产品要求;
(2)应定期向供应商索要或企业内部送检至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包括原材料本身国家标准以及其他卫生、质量安全标准)对原材料的全项进行第三方型式检验,检验报告出具时应对报告日期、项目、结果进行验证,避免出现过期、漏项、不合格现象发生,同时出现检验报告不符的及时纠正;
(3)规定原材料让步接收标准,防止当原材料检测时发生偏离企业规定标准,但符合国家标准情况下的仲裁和让步使用,减小双方损失;
(4)为保证原材料质量能够长期稳定,应通过检验计划进行监控,内容应包括原材料批批检测项目和定期验证项目,如感官、理化和微生物指标需要批批检测,卫生指标包括重金属、砷、铅等需要定期抽检验证等,以保证各项指标均能被监控和管理;
(5)对原材料储存和使用应建立完善的规定,原材料储存场地和仓库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存储温湿度和四防(防虫、防鼠、防尘、防腐)等要求应具体和详细。不同物料或易污染物料应分区存放,未分区的存放应有相应措施,且相应的标识准确、清晰,不得存放变质或破损的原辅料。
2 卫生管理
日常管理中应根据产品需求建立工厂内部卫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水和蒸汽卫生、人员健康和卫生、产品接触面卫生、防止被污染物污染、防止发生交叉污染、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洗手消毒和卫生间卫生、虫害控制。
2.1 水和蒸汽卫生
工厂使用生产用水需要每年按照GB 5749对水质全项进行检测,车间定期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指标进行监控,如硬度、PH值等,若生产用水使用消毒剂或介质进行消毒时,需要监控消毒剂残留,如余氯等指标。
蒸汽卫生需要在蒸汽出口处安装过滤装置,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同时对蒸汽出口卫生进行检查。
2.2 人员健康和卫生
每年对生产和质量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新上岗员工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人员受伤后的防护措施应有效和防止污染。
从事生产操作和质量检测的人员应将毛发进行防护,并在上岗时避免化妆等。
2.3 产品接触面卫生
建立产品接触面清洁、清洗规程和清洁计划,定期对产品接触面卫生进行清理和清洁,保持干净整洁,并由检测人员对清洁效果进行验证。
2.4 防止被污染物污染
污染物来源主要包括冷凝水、外包装、生产环境、无防护的玻璃制品、化学品残留等,工厂应对污染物管理制定标准并监控。
2.5 防止发生交叉污染
发生交叉污染的来源包括原料和成品未隔离、车间卫生区域区分不合理、清洁消毒不当等,因此,工厂设计和操作时需要建立标准进行规范。
2.6 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
工厂需正确识别有毒有害化学品,索取相应的MSDS单,建立有毒有害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规定,日常管理能够执行双人双锁,针对国家严密监控的化学品需到当地公安局备案。当发生非预期使用时需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救治和隔离。
2.7 洗手消毒和卫生间卫生
车间人流入口、洁净车间入口应安装洗手消毒设施,设施数量应能够满足每班人员使用要求,现场张贴洗手消毒操作流程,对人员执行情况应进行监督和验证。
车间卫生间卫生不能出现异味,设置位置不能污染车间和防止产生蚊虫,卫生需每日进行清扫。
2.8 虫害控制
虫害控制可由企业自行管理,也可外包专业虫害控制公司,但需建立虫害控制程序,对虫害设施的布局、检查以及发生虫害的应急进行详细规定。
使用杀虫剂时应严格监控杀虫剂毒性、剂量、使用地点、使用时间,杀虫剂储存和使用应有专人严密监控和管理。
3 生产质量管理
3.1 生产工艺确定
根据产品特性、工艺需求以及设备特点确定生产加工工艺,各个环节应不会对产品生产加工带来污染。
3.2 生产操作规程
根据生产工艺对每个生产过程的操作进行描述,包括各生产参数、控制标准、质量监控指标等,便于生产操作和监控。
3.3 生产设备方面
具体内容为:
(1)建立设备台账、设备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以保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需制定设备的保养计划、维修计划及年度大修计划,并对保养维修过程进行记录;
(3)建立车间设备、工器具清洗标准,能够按照清洗标准有效执行,保证设备的清洗效果和生产产品的安全性。
3.4 关键控制点(HACCP)
具体内容为:
(1)关键控制点的建立需涵盖质量和安全方面;
(2)关键控制点应处于受控状态,包括测量装置、校准方法、监视频次、监视人员及相关记录表格等。
3.5 添加物质控制
具体内容为:
(1)确保使用的添加剂符合GB 2760、GB9685等相关法规要求,添加剂使用过程应严格控制添加量,确保不超出国家限量标准,且提供产品组成成分完整;
(2)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不添加塑化剂等任何违禁物质,同时保证所使用原材料中也不含有塑化剂等任何违禁物质。
3.6 计量器具管理
具体内容为:
(1)检验、生产计量、特种设备满足生产计量要求;
(2)所有计量器具需必须按期进行检定(包括自检、第三方机构检验)。
3.7 监控计划
过程监控和检测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加工过程监控计划,将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项目和参数进行监控,监控计划内容应包含监控项目、标准、频次、人员、纠偏措施、验证和记录。
4 成品运输及到厂管理
4.1 成品储存管理
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成品储存库房,成品库房管理制度中有对原辅料存储温湿度,防虫、防害、防尘、防腐等四防要求。不同物料或者易污染物料应分区存放,未分区的存放应有相应措施,且相应的标识准确、清晰,不得存放变质或破损的成品。
4.2 成品运输管理
具体内容为:
(1)成品在装车前确保车辆完好,卫生合格;
(2)成品运输车辆必须清洁、干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品质的物品混装、混运,并做好车体防护,避免日晒、雨淋等;
(3) 成品装车时需将不同批次货物进行分隔并在送货单据上注明货物批次及对应数量;
(4)柴油叉车和其它机动车辆不允许进入成品库房;
(5)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后,应遵守甲方《厂规厂纪规范》相关约定。
4.3 成品到厂验收管理
具体内容为:
(1)乙方到货产品有关保质期要求参见合同约定条款;
(2)乙方产品内外包装符合甲方要求,包装物不对外界有污染隐患, 乙方应确保产品到达甲方后外包装完好无损、无污染,所用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对包装物要求;
(3)乙方在内外包装上应按照甲方要求贴产品标签
(4)货物交付时质量标准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准;
(5) 乙方到甲方工厂的产品名称和出厂检验单名称要求一致,不应出现简称和别称;
(6)乙方供货时必须提供随车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单上涉及数据指标的必须体现检验实测值,随车检验报告单检验项目需符合甲方质量标准和监控计划要求,并加盖乙方检验专用章(红、蓝色均可);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提供半年全项第三方检验报告或乙方委托甲方送甲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产生的所有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8)新厂家、新原料首次到货时必须提供该厂家型式检验报告(指供应商给蒙牛公司的首批到货,各地原辅料质检员执行时可以由当地供应提供首次到货的第三方形式检验报告,其中检验批次可以不对应)。
5 评审一票否决项管理
5.1 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为:
(1)运营生产与质量控制等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如无资质或资质不全,资质造假以及已取得的资质但生产条件环境不具备的等;
(2)使用添加剂、加工助剂等不合规以及使用工业用存在安全风险。
5.2 食品安全
具体内容为:
(1)被国家质量监督局曝光存在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以及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的添加剂等原辅料企业;
(2)合格供方30日内同一供应商相同原辅料相同食品安全指标≥2次的以及同一供应商食品安全指标≥4次。
5.3 生产管理要求
具体内容为:
(1)工艺条件不符合以及不能实现关键控制项目监控或其它质量控制措施,不能保证产品质量;
(2)生产经营中存在造假,如配料不符合、以次充好等;
(3)存在代工现象未进行备案且未经过评审;
(4)质量标准中所有质量指标项目应批批检测并具备相关检测能力,无检测能力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
(5)不合格品确定为二次返厂。
5.4 原辅料管理要求
具体内容为:
(1)供应商所使用的各种原料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
(2)使用的化学试剂等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品质;
(3)使用原辅料不满足国标、行标、企标等相应质量标准。
5.5 产品管理要求
具体内容为:
(1)产品不具备稳定的构成成分、表现性状;
(2)产品组成不符合国家或客户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规定的类别、添加量等;
(3)产品自检或第三方抽查出现安全指标不合格。
5.6 现场评审管理
具体内容为:
(1)审核提供的资料存在造假;
(2)日常评审质量审核得分小于等于50分;
(3)综合判定不能满足我公司质量要求,且质量隐患重大;
(4)经初评合格的供应商的相关问题内容整改率低于70%的且关键问题项未整改;
(5)停货整顿供应商经验证关键问题未整改。
5.7 商务要求管理
具体内容为:
(1)对与我公司的商务合作条款无法接受,如果合作,将对我公司的业务运行带来供应保障、服务保障风险;
(2)业务结算需预付款或现款现货,从而对我公司原辅料供应带来保障风险及质量风险;
(3)经评审组认定的,在后续商务运行中,对提供我公司产品质量保障存在重大隐患的其他问题。
甲方: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附件5:《质量标准》
详见:复合清洗剂类化学品质量标准
第五章 附件一(竞谈文件格式)
附件一:
1、竞谈函
2、报价单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竞谈保证金
5、资格证明材料
6、实施方案及考察报告
7、其他
附件1:
竞 谈 函
致:(竞谈组织方)
根据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竞谈方 ,提交下列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报价单
2、资格证明文件
3、项目实施方案及考察报告
4、谈判文件中要求竞谈方交付的一切文件。
签字人兹宣布并同意下列各点:
1、竞谈者根据谈判文件规定执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竞谈者已详细审查了全部的谈判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和所有供参阅的资料及有关附件。竞谈者完全知晓并自愿放弃在这方面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3、提供竞谈组织方可能要求的与竞谈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竞谈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有关本次竞谈的所有正式通讯应致: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代表姓名:
(竞谈方单位名称)
(地址)
(公章)
附件2:
报价单
序号 | 项目内容 | 约定内容 |
1 | 清洗剂浓度 | 酸性清洗剂浓度: %碱性清洗剂浓度: % |
2 | 单价 | 酸性清洗剂单价: 元/L 碱性清洗剂单价: 元/L |
3 | 备注 |
注:
1、若供应商所报清洗剂浓度为范围浓度,则取范围内的中间值为计算价格得分的依据。例如:若供应商所报清洗剂浓度为36%~40%,则计算价格得分时取该供应商清洗剂浓度为38%;
2、以上报价含税;
3、本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即便在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达到清洗效果所有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内。
4、供应商二轮报价时,仅可针对单价进行变动,清洗剂浓度不允许变动。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或盖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植朴磨坊食品(郑州)有限公司:
(竞谈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竞争性谈判会议,全权处理竞谈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竞谈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附件4:
竞谈保证金
(组织方名称):
鉴于 (竞谈方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会议,并向你方缴纳人民币(大写) 竞谈保证金 元。
保证:竞谈方在规定的竞谈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谈文件的,或者竞谈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本竞谈保证金在竞谈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竞谈保证金电汇底单(或凭证)复印件 |
竞谈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3)产品质检报告书;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其他
附件6:实施方案及考察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
(1)竞谈公司概述
(2)竞谈项目的实施方案及考察报告
(3)其它优惠条件及承诺等
注: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评审办法自行补充相应内容,格式自拟。
附件7:其他
(1)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信息等
基本账户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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