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表】克拉玛依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进地方企业产品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表】克拉玛依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进地方企业产品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克拉玛依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推进地方企业产品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

1. 根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新疆油田公司市场招标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克拉玛依实际对《转发克拉玛依市经济委关于支持地产品及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使其具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性。

2. 编制《克拉玛依市地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标准》,提出地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操作流程和办法。

3. 结合国家、中石油集团公司对各类产品与技术服务的分类标准,编制克拉玛依市地方企业产品及技术服务准入标准和范围。

4. 4、针对我市地方企业,通过座谈走访、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等方式,收集地方企业的产品及技术服务信息资料,编制《克拉玛依市地方企业产品及技术服务目录》并印刷成册,明确提出地方企业优势产品目录,并在驻市中央企业及政府招标网站进行发布。

采购预算

70万元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新疆昆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98-6号

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6日-11月12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芯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克拉玛依市采购办 ****-*******

154*****844*******.PDF" target="_blank">论证意见下载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品 企业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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