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轮台县公安局空气源热泵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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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轮台县公安局空气源热泵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LTZFCG(GK) 2018--35号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新疆轮台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LTZFCG(GK) 2018--35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空气源热泵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轮台县公安局
四、采购机构名称:轮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内容:空气源热泵一批,预算价749800元(详见公开招标文件),以上内容为整体一包。
六、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独立核算的法人,且具备所投标的经营范围;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3)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需具备建筑机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建筑机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原件(复印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直接到我中心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外地供应商可传真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机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联系人、联系电话、所需招标文件编号及邮箱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接收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发售费用:免费。
十、投标文件取得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11月20日12:00之前到轮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书面函件(可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开标(投标)日期:2018年11月2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若逾时,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于开标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二、开标地点:轮台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十三、拷贝招标文件及投标确认联系人:牛燕、潘爽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新疆轮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5日
标签: 空气源热泵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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