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雕塑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雕塑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雕塑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雕塑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谈判事宜。
三、谈判内容: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各类雕塑(含浮雕)的策划、按设计要求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凡具有雕塑的制作、供货、安装及服务等能力的且具有一定设计能力,并具备以下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参与本项目谈判报名的申请人于2010年5月4日前与招标人取得联系,可获取相关资料。联系人:倪庚东,联系号码:130*****700。
五、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雕塑专业及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请人须有类近项目业绩材料:申请人2007年以来必须至少有过一项类似工程雕塑业绩。
3、申请人必须具有策划、按照设计要求雕刻制作、安装雕塑的能力。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供货商、代理商或以厂家分公司、办事处名义的谈判报名。
5、谈判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六、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符合条件的全数入围法。
七、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谈判报名的申请人于2010年4月29日15:00时至2010年5月7日16: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规定的资料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雕塑采购项目”字样,投至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5号投标报名箱【机电设备】”中: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2)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备案件;(3)符合本公告主要资格条件第2条业绩要求的合同(或用户证明)原件
注:1、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上述第(1)及(3)全部资料。2、上述第(2)项要求可提供“备案件”的资料,投标人可携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盐城市机电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备案,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为“备案件”。3、报名资料除按规定提供原件或备案件外,还须提供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备案件也可装订在其中一份资料中)。
八、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齐全。招标人有可能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考察、核实。如发现投标申请人不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齐全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本公告主要资格条件的或考察时发现投标申请人不具备招标产品的生产、供货能力的,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九、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市机电设备招标办】、****-********【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倪庚东 联系人(签章):沙洪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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