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城市夜景灯光升级改造(五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补遗书1号
关于三亚市城市夜景灯光升级改造(五期)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标段补遗书1号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2.2、2.3.1款内容的规定,招标人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若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1)原“4. 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5:30。”
修改为:“4. 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11日15:30。”
(2)原“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9月6日15:30时,地点(地址)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号开标室。”
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21日15:30时,地点(地址)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号开标室。”
(3)原“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9月6日15:30时”
修改为:“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8年11月21日15:30时 ”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原“2.2.2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15:30时”
修改为:“2.2.2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1日15:30时”
(2)原“4.1.2 封套上写明的信息:投标文件在2018年9月6日15:30时前不得开启”
修改为:“4.1.2 封套上写明的信息:投标文件在2018年11月21日15:30时前不得开启”
(3)原“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1号开标室”
修改为:“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号开标室”
(4)原“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9月6日15:30分。开标地点: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1号开标室”
修改为:“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15:30分。开标地点: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号开标室”
除特殊指定外,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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