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涌沿线绿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河涌沿线绿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海珠区河涌沿线绿道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邀请函
致各投标单位:
1.根据海府办〔2010〕11号、穗发改城〔2008〕179号文件,海珠区河涌沿线绿道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概况:
海珠区河涌沿线绿道工程主要是沿着石榴岗河及黄埔涌修建亲水休闲步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复扩宽现状较差的堤顶路、增设人行及自行车通行道路、改造已破损栏杆、增加涌边沿线绿化等。具体以本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本次监理招标不分标段
具体以本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程建安费约3000万元,监理服务费招标预发包价70万元。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
2.5各项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 月 日,工程施工总工期:6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3.投标邀请函公示信息时间为:2010年5月 7 日至2010年5月11日 (共三个工作日)
4.被邀请单位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上午9:30--12:30下午2:00--16:00(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
5. 投标人合格条件:
5.1报名人参加入库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报名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5.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5.3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5.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监理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5.5具有满足本项目工程监理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主要包括:
① 总监理工程师1人: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4级或以上堤防工程的总监或设计总工程师或总咨询工程师。月驻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4天。
② 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至少主要参与过1项4级或以上堤防工程的监理工作。月驻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4天,当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其应具备主持监理部工作的能力。工地开工后,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时由副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部工作。
5.6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5.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8报名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6.同意参加的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投标确认函(原件)。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资料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
7、投标单位可以就本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附件一、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附件二、投标确认函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四、招标方案
建设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河涌管理所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华州路88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2号
联 系 人:尹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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