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外电工程招标公告

地块外电工程招标公告

珠江新城G2-1等地块外电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1、建设单位: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3、工程名称:珠江新城G2-1等地块外电工程施工

4、建设地点:珠江新城G2-1地块、珠江新城E-1-3地块

5、工程范围:珠江新城G2-1等地块外电工程施工

6、招标内容:

6.1珠江新城G2-1地块

6.1.1由花穗F27供电,由花穗变电站起新敷设10KV YJV22-8.7/15kV-3*300mm2电缆至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冼村村民委员会新建冼村综合楼开关房;

6.1.2由冼村村民委员会住宅开关房起新敷设10KV YJV22-3*240电缆至冼村综合房作联络;

6.1.3进入上述地块开关房之前的相关设备;

6.1.4与以上工作内容相关的各项工程(不含珠江新城G2-1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相关土建工程)。

6.2珠江新城E-1-3地块

6.2.1由花穗F18供电,从花穗站起新敷设YJV22-8.7/15kV-3*240mm2乙段电缆至星汇国际开关房,再由星汇国际广场开关房新敷设2*YJV22-8.7/15kV-3*240mm2电缆至广州中银保利华普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华普广场开关房;

6.2.2进入上述地块开关房之前的相关设备;

6.2.3与以上工作内容相关的各项工程(不含珠江新城E-1-3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相关土建工程)。

7、承包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范围和有关设计图纸资料及说明,投标人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要求,由中标人对以上招标范围包送电方案和委托施工图深化设计(其中珠江新城E-1-3地块外电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报供电部门审批手续及其费用,包向公安、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电缆沟、市政路面开挖的报批等相关手续,包施工、包路面修复、包路面下穿管施工、包质量、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协调各方面关系、包验收通过、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根据工程量清单格式,采用招标范围及招标图纸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承包。

8、工期:委托设计、报建、施工、验收总计工期不得超过45个日历天(每个地块独立计算工期)。

9、资金来源及工程规模:财政投资,预计发包价约350万元。

10、报名时间:2006年 8 月17日~2006年8月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11、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首层)

12、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传真:********

13、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同时具备):

1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3.2具备10KV或以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13.3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的施工企业:

13.3.1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13.3.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13.4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即不在受罚期内);

13.5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

13.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7企业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或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13.8企业没有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前期、招标及监理工作;

13.9企业近三年内(2003年6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10kV等级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须提供填报项目的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②施工合同;③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13.10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要求:具有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符合穗建筑[2003] 11号文的规定。且近3年内(2003年6月1日至今)曾任项目经理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工程指10kV等级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须提供填报项目的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②施工合同;③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投标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等三类人员具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备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

13.11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14、提交资料(投标报名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必须按以下顺序并用流水页码编制装订成册,报名申请表不需装订。):

14.1 投标申请报名资料目录;

14.2 投标申请公函;

14.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签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14.4资格预审合格的证明材料;
14.5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15、本次招标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后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超过12家(不含12家),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12名作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且小于等于12家,则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足5家,则依法重新招标。

16、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24小时前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17、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18、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与投标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核查确认表)后,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资料袋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审。

19、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的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20、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穗建招[2006]4号规定。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附件:

投标资料原件核对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签名):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格条件

资料内页码

审核情况

备注

1

投标申请报名资料目录

2

投标申请公函

3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签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4

报名申请表

5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符合公告要求

6

具备10KV或以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符合公告要求

7

资质等级证书

符合公告要求

8

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即不在受罚期内)。

符合公告要求

9

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

符合公告要求

10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公告要求

11

企业没有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或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

符合公告要求

12

企业没有参与本项目的设计、前期、招标及监理工作。

符合公告要求

13

企业业绩符合要求

符合公告要求

14

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等三类人员符合要求

符合公告要求

15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报名

符合公告要求

注:1.此表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代理单位审核后填写。

3. 以上十五项必须同时符合并提供原件核对才能通过。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4.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代理机构收档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代表(签名):

日期:2006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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