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等2个乡5个村、洲湖镇花车村等6个乡镇8个村(场)、谷源山林场农丰分场土地开发项目1标段(网)、2标段(网)、3标段(网)、4标段(网)、5标段(网)、6标段(网)
[安福县]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等2个乡5个村、洲湖镇花车村等6个乡镇8个村(场)、谷源山林场农丰分场土地开发项目1标段(网)、2标段(网)、3标段(网)、4标段(网)、5标段(网)、6标段(网)
[2018-1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等2个乡5个村、洲湖镇花车村等6个乡镇8个村(场)、谷源山林场农丰分场土地开发项目施工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福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福县。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1784.4万元。
2.3 计划工期:暂定于2018年12月11日开工,2019年4月30日完工,共14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共1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金田乡东溪村等2个乡5个村建设规模为141.286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38.461公顷,全为旱地;洲湖镇花车村等6个乡镇8个村(场)建设规模为158.4733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55.3039公顷,全为旱地;谷源山林场农丰分场建设规模为82.4653公顷,预计新增耕地78.648公顷(其中旱地71.69公顷,水田6.958公顷);(标段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6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即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上午 9时30 分,地点为 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顺序从1标段→6标段顺序依次开标。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有关说明
6.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6.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6.4一个投标企业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企业获取前一标段的中标排序第一名的资格,仍然可以参与后续标段的开标,但不能进入中标排序。评标按开标顺序进行,公示期间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企业,该投标企业申报的后续标段同样无中标资格。
6.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福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安福县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39*****8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州江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59*****408
监督单位:安福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招标项目主要情况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编号 | 建设地点 | 计划工期 | 招标金额元 |
1 | 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等2个乡5个村、洲湖镇花车村等6个乡镇8个村(场)、谷源山林场农丰分场土地开发项目1标段 | AFXTDKFXM-2018-SG-1 | 安福县金田乡 | 140日历天 | *******.33 |
2 | 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等2个乡5个村、洲湖镇花车村等6个乡镇8个村(场)、谷源山林场农丰分场土地开发项目2标段 | AFXTDKFXM-2018-SG-2 | 安福县金田乡 | 140日历天 | *******.55 |
3 | 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等2个乡5个村、洲湖镇花车村等6个乡镇8个村(场)、谷源山林场农丰分场土地开发项目3标段 | AFXTDKFXM-2018-SG-3 | 安福县洲湖镇 | 140日历天 | *******.2 |
4 | 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等2个乡5个村、洲湖镇花车村等6个乡镇8个村(场)、谷源山林场农丰分场土地开发项目4标段 | AFXTDKFXM-2018-SG-4 | 安福县洲湖镇 | 140日历天 | *******.92 |
5 | 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等2个乡5个村、洲湖镇花车村等6个乡镇8个村(场)、谷源山林场农丰分场土地开发项目5标段 | AFXTDKFXM-2018-SG-5 | 安福县谷源山林场 | 140日历天 | *******.05 |
6 | 安福县金田乡东溪村等2个乡5个村、洲湖镇花车村等6个乡镇8个村(场)、谷源山林场农丰分场土地开发项目6标段 | AFXTDKFXM-2018-SG-6 | 安福县谷源山林场 | 140日历天 | *******.32 |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县城西支行
2、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
3、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县支行
4、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
5、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福支行
6、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安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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