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7(犀浦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国道317(犀浦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国道317(犀浦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精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市西汇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国道317(犀浦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工程(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项目名称:国道317(犀浦段)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2)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建设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

四、工期:30日历天。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以上资质;

7.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或公路),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9. 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已完成或在建(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市政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10.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1)介绍信;(2)经办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或公路),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7)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8)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资料除(1)项收原件,其余均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自 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上午09:30至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综合楼1楼)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服务(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28日 10 时0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综合楼1楼) 。

九、本公告在(https:///)上发布。

十、招 标 人:成都市西汇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何公路28号西汇大厦

联 系 人:欧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和顺四巷88号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隔离 犀浦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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