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空气自动站进口设备招标公告

环保局空气自动站进口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句容市环境保护局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ZJZFCG-JKCP-2018-00139

三、采购项目名称:句容市更换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

四、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位预算金额
(元)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
备注

1

PM2.5监测仪

2

498000.00

美国EPA认证,环保部推荐目录内,测量方法是连续β射线法,用于监测环境空气中PM2.5颗粒物浓度

2

零气发生器

1

58000.00

含CO剔除器高温转化炉,作为稀释校准仪器的零气源。

3

臭氧监测仪

2

236000.00

紫外光度法,用于监测环境空气中O3颗粒物浓度。

六、申请理由: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中“空气质量监测仪器使用年限为5-8年”的规定,我市两个空气自动站的部分设备已经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目前,仪器性能已下降,故障频出,已经影响到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工作,因此申请对PM2.5监测仪、臭氧监测仪及零气发生器进行更换。原有设备均为进口设备,且使用比对后发现性能优于同型国产设备,为保证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减轻设备故障对达标的影响,本项目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

蒋玲

律师

江苏刘桂生律师事务所

2

沈琰

高工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3

邱坚

高工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4

许晓俊

高工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

5

张先宝

正高工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涉及句容市城市空气质量考核,其中设备的性能是否优异直接影响监测结果的精准,进而影响城市考核的结果。而进口设备稳定性高,故障率少,整体性能优于国产设备,更能满足句容市自动监测的需要,同时全省90%以上的点位均采用进口设备,因此本次采购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设备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的产品,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需求有异议的, 应在本公示 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相关财政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句容市环境保护局

监管部门:

句容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句容市华阳镇袁巷路句容市环境保护局

监管部门地址:

句容市华阳镇华阳东路16号

采购人联系人:

张晶

监管联系人:

郭春林

采购人电话:

159*****858

监管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传真:

句容市环境保护局****-********

监管传真:

2018年11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设备 自动站 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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