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空气自动站进口设备招标公告
环保局空气自动站进口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句容市环境保护局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ZJZFCG-JKCP-2018-00139 三、采购项目名称:句容市更换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 四、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 备注 | |||||||||||
1 | PM2.5监测仪 | 2 | 台 | 498000.00 | 美国EPA认证,环保部推荐目录内,测量方法是连续β射线法,用于监测环境空气中PM2.5颗粒物浓度 | ||||||||||||
2 | 零气发生器 | 1 | 台 | 58000.00 | 含CO剔除器高温转化炉,作为稀释校准仪器的零气源。 | ||||||||||||
3 | 臭氧监测仪 | 2 | 台 | 236000.00 | 紫外光度法,用于监测环境空气中O3颗粒物浓度。 | ||||||||||||
六、申请理由: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中“空气质量监测仪器使用年限为5-8年”的规定,我市两个空气自动站的部分设备已经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目前,仪器性能已下降,故障频出,已经影响到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工作,因此申请对PM2.5监测仪、臭氧监测仪及零气发生器进行更换。原有设备均为进口设备,且使用比对后发现性能优于同型国产设备,为保证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减轻设备故障对达标的影响,本项目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1 | 蒋玲 | 律师 | 江苏刘桂生律师事务所 | ||||||||||||||
2 | 沈琰 | 高工 |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3 | 邱坚 | 高工 |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4 | 许晓俊 | 高工 | 丹阳市环境监测站 | ||||||||||||||
5 | 张先宝 | 正高工 | 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涉及句容市城市空气质量考核,其中设备的性能是否优异直接影响监测结果的精准,进而影响城市考核的结果。而进口设备稳定性高,故障率少,整体性能优于国产设备,更能满足句容市自动监测的需要,同时全省90%以上的点位均采用进口设备,因此本次采购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设备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的产品,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需求有异议的, 应在本公示 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相关财政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句容市环境保护局 | 监管部门: | 句容市财政局 | ||||||||||||||
采购人地址: | 句容市华阳镇袁巷路句容市环境保护局 | 监管部门地址: | 句容市华阳镇华阳东路16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晶 | 监管联系人: | 郭春林 | ||||||||||||||
采购人电话: | 监管联系人电话: | ||||||||||||||||
采购人传真: | 句容市环境保护局****-******** | 监管传真: | |||||||||||||||
2018年11月06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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