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第二医院五官科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龙海市第二医院五官科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龙海市第二医院五官科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龙海市第二医院
行政区域龙海市公告时间2018年11月06日15: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06日15:10至2018年11月21日18: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15:30
开标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预算金额¥47.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妙丽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龙海市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龙海市海澄镇九二一南路110号 龙海市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龙海市第二医院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681]FJGC[GK]*******、龙海市第二医院五官科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681]FJGC[GK]*******

2、项目名称:龙海市第二医院五官科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电脑验光仪 1(套)98,000.0000
1-2非接触眼压计 1(套)135,000.0000
1-3眼科手术显微镜 1(批)170,000.0000
1-4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 1(套)68,000.0000
471000942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承诺。※1、若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1-06 15:10报名截止时间:2018-11-21 18: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11-27 15: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11-27 15:30,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龙海市第二医院

地址:龙海市海澄镇九二一南路110号 龙海市第二医院

联系人姓名:郭瑞龙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项目联系人:罗妙丽

联系电话:****-*******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11-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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