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厂房及溢流坝段金属结构制造招标公告
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厂房及溢流坝段金属结构制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6]69号文件批准,贵州省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厂房及溢流坝段金属结构制造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平寨航电枢纽位于贵州省清水江干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台江两县交界处,是清水江干流革东以上干流梯级的第9级电站。工程开发任务为航运、发电。贵州省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金属结构设备依据工程总体布置从左至右分为船闸、溢流坝和发电厂房三部分,设置相应的闸门、拦污栅及启闭设备,担负蓄水、泄水、保证下游生态流量、拦污、排污、机组保护、通航、闸门及其门槽检修等任务。门叶主要材料Q345-B,防腐采用喷砂除锈喷锌热涂复合保护系统。
根据水工建筑物总体布置,溢流坝系统位于枢纽中部,采用WES堰,堰顶高程为525.00m,闸顶高程545.5m。共设置溢流坝闸孔5孔,孔宽14m,每孔设一弧形工作闸门,每扇闸门采用一台液压启闭机操作;在工作闸门上游设有检修门槽,5孔共用1扇检修闸门,由1台坝顶双向门机配液压自动抓梁操作。在溢流坝右侧设有1孔泄洪冲沙孔,主要功能是泄洪、排沙、保证下游生态流量。金属结构沿水流方向依次设置有事故检修闸门和工作闸门及其启闭设备。泄洪冲沙孔事故检修闸门共用坝顶双向门机启闭,泄洪冲沙孔工作闸门的启闭设备为固定卷扬式启闭机。
电站厂房位于枢纽右侧,共装设有3台贯流式灯泡机组,每台机组均设有独立的进水口和尾水道。电站系统金属结构设备根据机组特点布置设计,电站厂房前沿水域设置一道拦污排,厂房顺水流方向依次设置进口拦污栅、进口检修闸门、尾水事故检修闸门及其相应的启闭设备。拦污排采用浮箱形式可随水位上升下降自浮;拦污栅型式为潜孔式平面滑动直栅;进口检修闸门型式为潜孔式平面滑动钢闸门;尾水事故检修闸门采用双向支承的平面滑动定轮钢闸门。厂房进口设双向门机承担清污、拦污栅启闭、进口检修闸门启闭任务,尾水平台上设单向门式启闭机配液压自动抓梁操作尾水事故检修闸门。
船闸布置在枢纽左侧,船闸级别为Ⅳ级500t单线单级船闸,闸室有效尺寸为120.0m×12.0m×3.0m(长×宽×槛上水深),通航净空8.0m。
本工程主体土建已开工建设,进度计划:2019年3月底厂房进、尾水闸具备挡水条件,2019年8月底首台机组具备发电条件,2020年6月底船闸具备通航条件,2020年12月工程将全面完工。
(二)项目名称:贵州省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厂房及溢流坝段金属结构制造
(三)项目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
(四)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水运工程。
(五)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额:国家补助及自筹资金,15.78亿元。
(六)计划工期:16 个月。
(七)招标范围
1、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厂房及溢流坝段金属结构设备,包括:
溢流坝设5孔5扇弧形工作闸门及埋件,5孔1扇上游检修闸门及埋件;
泄洪冲沙孔1孔1扇平面工作闸门及埋件,1孔1扇平面事故闸门及埋件;
厂房1道自浮式拦污排及埋件,3孔3扇拦污栅及埋件,3孔3扇进口检修门及埋件,3孔3扇尾水事故闸门及埋件和相应的门库;
包括以上所有金属结构设备及附件的制作,以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工厂组装、检测、防腐、包装、运输、工地交接、保险、指导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全部技术文件的提供以及保证期内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具体金属结构制造工程量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交货时间节点和地点
序号 | 名称及说明 | 计划交货日期 |
1 | 厂房金结埋件(进水口闸门埋件、尾水闸门埋件等) | 2018年12月30日 |
2 | 三孔溢流坝段及冲沙孔金结埋件 | 2018年12月30日 |
3 | 厂房金结闸门及附件 | 2019年2月28日 |
4 | 三孔溢流坝段及冲沙孔金结闸门及附件 | 2019年4月30日 |
5 | 厂房金结拦污栅、拦污排及附件 | 2019年6月30日 |
6 | 二孔溢流坝段金结埋件 | 2019年10月30日 |
7 | 二孔溢流坝段金结闸门及附件 | 2020年3月30日 |
注:1、如合同设备交货时间延迟在一年以内的,合同设备的仓储和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埋件随土建工程进度提供。 |
交货地点:所有货物的交货地点均为贵州省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工地现场业主指定存放地点。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为水工金属结构(平板闸门和弧形闸门)的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应具有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2、2017年度净资产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2017年度财务报告中企业流动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可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 年11月12 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购买下载。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9时30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三)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根据工作权限、职责对认为需要核查处理的投诉举报进行核查处理。
招标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异议受理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受理投诉举报的部门为基本建设管理处,电话:****-********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3号楼16楼
邮政编码:550081
联 系 人:龚先生王女士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层
邮政编码:550081
联 系 人:李文静
电 话:****-********
九、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018年11月6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为水工金属结构(平板闸门和弧形闸门)的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应具有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1、2017年度净资产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017年度财务报告中企业流动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部门审核的最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查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净资产=资产总额-*******.html" target="_blank">负债总额。
3、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须满足投标人须知第1.4.3条(11)-(16)款有关内容。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无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也相等的,以商务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不适用 | |||
备选投标方案 | 本项目不要求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可以不提供)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10 分 技术部分:40 分 投标报价:5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形式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二)评标基准价: (1)当n≥10时;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余下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当10>n>6时;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余下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n ≤6时;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为有效投标报价的个数。 备注:评标基准价在评标结束后保持不变,不随公示期间可能发生的废标情况而变化。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2.4(1) | 商务评分 标准 |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5分) | (一)净资产(2分):2017年净资产80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每增加400万加0.5分,最高加1分; (二)近三年(2015至2017年度)年平均营业额(2分):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1000万元得1分;每增加1000万加0.5分,最高加1分; (三)2017年度流动资金(1分):2017年度财务报告中企业流动资金为500万元的得0.5分;每增加500万加0.25分,最高加0.5分。 | |
投标设备的业绩(5分) | 类似设备制造业绩 1、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来每完成1个大型平面闸门或大型弧形闸门的金属结构制作得0.5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来每完成1个超大型平面闸门或超大型弧形闸门金属结构制作(超大型指:门叶面积(m2)*设计水头(m)(FH>5000))得0.5分,最高加2分。 注:投标人应出具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时间以设备运行日期为准)的已完成类似设备制造业绩,每个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协议书)和设备正常运行的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若不能反映FH值的,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
2.2.4(2) | 技术评分 标准 | 技术评分(40分) | 详见评标办法附录一 | |
2.2.4(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投标人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3分; 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 |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 (一)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3; (二)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1; |
附录一 技术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项分值 | 满分分值 |
1 | 制造加工能力及技术力量的先进性和合理性(投标人现状生产能力) | 制造车间或厂房:投标人用于本工程产品的制造车间或厂房场地条件能满足投标产品制造需要的,评委独立比较评价:优的得1.2~2分、良的得0.6~1.2分、一般的得0~0. 6分(应提供现状照片)。 | 2 | 6 |
投标人具有的机械制造设备能力评价:评委独立比较评价投标人用于投标产品制造的机床设备齐全、性能先进的得1.2~2分,良的得0.6~1.2分,一般的得0~0.6分(应提供该设备性能参数和现状照片) | 2 | |||
投标人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试验、量器具设备配置齐全,精度等级高的得1.2~2分,良的得0.6~1.2分,一般的得0~0. 6分。 | 2 | |||
2 | 防腐工艺措施(投标人现状生产能力) | 用于防腐的设备配置合理,设备精度高,数量充足,工种齐全,防腐车间和防腐工艺满足施工、环保要求,优秀的得4~5分,良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0~3分。 | 5 | 5 |
3 | 制造工艺技术方案 | 评委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评判: 主要包括:主要零部件及结构件的材质、加工;大型锻、铸件加工;焊接件加工等的制造工艺技术方案。 评委独立评判:制造技术方案合理优秀的得6~8分,良好的得3~6分,一般的得0~3分。 | 8 | 8 |
4 | 外购件质量评审 | 外购件(关节轴承)优于技术要求的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的得5分,满足技术要求的品牌得3分。 | 5 | 5 |
5 | 质量和进度及安全措施方案的可靠性评价 | 评委独立对投标人的质量保证、进度保证、安全措施可靠性等方面的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审:优的得6~8分,良的得3~6分,一般的得0~3分。 | 8 | 8 |
6 | 项目组织协调及售后服务 | 评委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评判: 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服务保障措施、与其他承包人配合情况、人员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技术措施和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相关服务等。 评委独立评判:优的得2~3分,良好的得1~2分,一般的得0~1分。 | 3 | 3 |
7 | 运输方案 | 评委主要从运输方案是否结合项目实际交通条件的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等进行评判。 评委独立评判: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0~2分。 | 5 | 5 |
合计 | 40 | 40 |
注:投标人技术得分以各评标专家打分的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或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 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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