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单位为昆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1.2项目概况 1.2.1招标编号:YNGH[2018]-156; 1.2.2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1 | 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 | 1 | 项 | 1,500,000.00 |
说明:1、本次公开招投标项目标的,是指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年度综合运营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当前平台网站系统已经建设完毕,平台搭载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专业培训、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各类行业协会,发挥信息平台资源整合与组织能力,为昆明市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项目调研、委托监管、财务分析、管理咨询、技术服务、企业培训、人才交流等优势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融资、管理等主要问题。同时,通过组织多种活动发挥促进、提升、认知、示范、引导和传播等重要作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的企业,帮助和推动企业做优做强。2、投标单位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3、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工作内容及要求。 1.2.3服务期限:平台运营维护时间自合同签订起算为期一年,其中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手机版平台系统建设及发布,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填报更短周期。本项目实行“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动态评价”,即采购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即可解除合同。 1.2.4交付地点:昆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指定地点。 1.2.5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每年壹佰伍拾万元整(¥*******.00元/年)。 1.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采购人提出的技术需求。 1.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3.1投标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单位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1.3.3 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