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培训机构资质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社局培训机构资质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社局培训机构资质定点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对人社局培训机构资质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人社局培训机构资质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HGPC(F)********-03
2、本项目预算资金:每家定点培训机构每年约150,000.00元人民币,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就业技能培训机构资质定点采购
(2)数量:2家
(3)用途:实现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成果,促进职业培训科学化、规范化,选择承担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等
(4)简要技术要求:就业技能培训等(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
4、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3)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办学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教育行政部门办法的办学许可证(属于政府举办的培训机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2)、具有健全完整的规章制度。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有确保职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的流动资金支持。
(3)、依法依规正当办学或经营。在参与申请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前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
(4)、具有满足培训所需的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职业培训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培训场所。培训机构开设的每个职业(工种)理论课教室总面积不低于150㎡(或教室不少于2个)、实习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创业培训教室不少于2个,每个教室不少于60㎡。教学设施齐全,实训设备申报职业(工种)培训需要。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5)、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职业培训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专职教师不少于数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开设的每个职业(工种)至少各配备一名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并配备相应的教学管理人员。创业培训专(兼)职教师应不少于3名,且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
(6)、具有满足职业培训所需的教材。教材、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
(7)、具有信息化管理手段。按照有关规定,培训过程使用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
(8)、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具有较好的职业培训基础和业绩,有稳定的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关系,确保培训后就业率达到相关规定标准。
(9)、具有开展创业培训服务的条件。有专家指导团队、成熟的创业咨询及管理机构。
6、供应商须知:
(1)付款方式:按实际发生结算。
(2)定点服务期限:2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7、磋商文件获取: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自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3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请到黑龙江省通河县财政局2楼209室领取磋商文件(请自行在通河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领取标书登记表)。
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2018年11月19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现场递交)采购中心指定递交地点,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等不符合规定的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9.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黑龙江省通河县财政局2楼西侧采购(招标)室。
10.全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河镇大通河大街
联系人:王涛电话:****-********
集采机构:通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通河县财政局2楼209室
联系人:吴宝林电话:(0451)********
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其他网址媒介转载无效。
13.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通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6日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报价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导致报价无效,建议供应商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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