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招标公告

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招标公告


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ZDCH-H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娟(女士)、纪志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甲17号

联系方式:李建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文娟(女士)、纪志达(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6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采购

数量:

序号

采购货物的名称

单位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

机动车遥测系统

4

2

其他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以下费用:该资金包括4套机动车遥测系统,电力施工,占地补偿,绿地补偿及一年的运维费用等,其中运维费包含网络费用,电费及维护保养等费用。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监测项目:

测量项目为: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不透光烟度值,可以有效检测汽油车、柴油车机动车排气污染物。

2、*测量原理:

(1)采用近红外波段的激光二极管吸收光谱测量排气中的CO和CO2,采用紫外光源的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测量NO和HC;或采用非分散红外吸收光谱测量排气中的CO、CO2和HC,采用紫外光源的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测量NO;

其它详细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7.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6日 16:41至2018年11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61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61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2、为维护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需授权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投标人在东城区财政局项目采购管理系统http://202.108.143.139:8080/TPBidder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系统 遥感 机动车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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