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法院2018-2021年度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玄武法院2018-2021年度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玄武法院2018-2021年度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KDL********)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玄武法院2018-2021年度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项目编号:JKDL********
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
二、项目预算金额:1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员工餐厅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近二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是持有有效期限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原件)
(2)投标人在经营期间无重大违规事件、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环保违规及其他违规记录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院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3日17:00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建邺区嘉陵江东路18号6栋13层1305室;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种:网银、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含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人名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号转(汇、存)入交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非电汇或网银方式的请携带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并到代理公司财务部现场递交,由代理公司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收据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03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03室
其他有关事项: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层
联系人:张骥
联系电话:***-********
招标人: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地址: 南京市成贤街58号
联系人: 张庆文
联系电话:***-********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为推动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精神,结合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鼓励各潜在供应商对其诚信档案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 )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 )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 ),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4)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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