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须引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洛须引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石渠县洛须引水工程建设项目2个标段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石渠县洛须引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08]7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渠县洛须水利水电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石渠县洛须水利水电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川发改(农经[2008]781号)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蜀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石渠县洛须引水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甘孜州石渠县洛须镇和正科乡(海拔3200米左右),设计灌溉面积5.92万亩,该工程属Ⅲ等中型水利工程,由甲松取水枢纽、引水干渠、生巴补水渠、曲德补水渠及更生等7条支渠组成,总投资1448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13913万元。计划工期为24个月。本次招标范围:施工两个标段(第一标段:甲松沟取水枢纽、引水干渠桩号0+000~11+279段〈老渠段〉;第二标段:引水干渠桩号11+279~23+660段);监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甲松沟取水枢纽、引水干渠桩号0+000~11+279段〈老渠段〉;第二标段:引水干渠桩号11+279~23+660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施工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05年以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的已备案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监理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05年以来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严禁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11日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渠县洛须水利水电开发公司(石渠县尼嘎镇恩康街18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渠县洛须水利水电开发公司

地 址: 甘孜州石渠县尼嘎镇

邮 编: 627350

联 系 人: 王林 黄勇

电 话:139*****516 135*****230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蜀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龙街27号铂金大厦1号楼5楼108室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女士 曾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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