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邵伯镇渌洋湖村委会委托,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邵伯镇渌洋湖村泰山103亩农田进行对外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土地位置:位于渌洋湖村泰山组埂二圩农田。
2、土地规模:泰山组埂二圩土地103亩(以实际丈量为准)。
3、土地四至:泰山组埂二圩农田:东至河道,南至田埂,西至河边田埂,北至河道。
4、承包期:承包期5年,从2018年12月 1 日至2023年12月1日止。
5、承包金:承包金底价每年每亩按粳稻700斤折成现金结算(以当年国家粳稻托市收购价),另外水利工程水费、农业保险、水电费、管水工资等种田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中,由承包人另交,同时在承包期限内不享受国家现行各类财政补贴。承包金当年缴清,次年承包金在12月1日前结清,依次类推。
6、田块用途:从事农业生产。
二、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渌洋湖村经济合作社。
三、报名须知:
1、公告日期: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1月13 日,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2:30~4:3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经站)。
3、报名时需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收款单位名称:邵伯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管理站;开户行:邵伯农商行;银行帐号:
****************000427),有投标单位的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直接转账,此款开标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束后5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保证金抵算承包金。如果中标后拒签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4、实地查看承包地块,请联系朱小华,联系电话:
159*****810。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①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授权委托书(复印件);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11 月16 日上午9:30时在江都区邵伯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经站),报名人携带身份证和保证金缴款单参加竞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竞价。
四、其他事宜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若投标单位为一家时,招标人认定该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若投标单位为2家以上时,招标人采用抓阄选定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5、本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渌洋湖村村民委员会。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示栏张贴。
报名联系人:朱小华 联系电话:
159*****810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渌洋湖村经济合作社
2018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