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平阳县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公告
编号:PYCG********1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决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货商参加。现将询价采购事宜如下:
一、询价采购项目及内容
   车辆(详见采购内容,内容以公告清单为准)
二、合格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法的供应商、经销商或车辆制造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须有能力在温州地区提供长期的服务;
三、报价文件:
各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制作报价文件,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车辆报价单,包括车辆品牌、型号、技术配置指标、价格、供货时间。
3、车辆售后服务承诺。
4、车行投标授权书。
以上文件均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报价文件采取密封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的形式送达(允许外地单位密封投标文件以快递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前送达到中心),否则予以拒收。任何报价文件在规定时间外送达的均予以拒绝。
四、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
开户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县支行
账 号:****************987
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或制造商帐户汇出,建议采用汇票方式支付,并于2010年5月12日16时前到账并递交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递交现金)。
五、本次招标在符合采购单位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价低者中标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
六、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开标之日起三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七、报价文件送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河中路68-70号)二楼二号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 2010年5月13日 上午9点30分,逾期不受理。
九、询价采购咨询电话:王先生 ****-********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采 购 内 容


项目一: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
车辆名称 技术配置 数量 单位
凯美瑞 丰田凯美瑞2010豪华导航版(黑色) 1 辆


以上车辆交车手续与地点均在温州地区办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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