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智慧庭审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智慧庭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临江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

采购单位临江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8年11月07日11: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07日08:30至2018年11月13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赛东大厦C座4楼招标部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09:30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赛东大厦C座4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5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临江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临江市新市大街6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先生176*****882
代理机构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赛东大厦C座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先生****-********
附件: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临江市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江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临江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AHP-JL-2018-ZB-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江市人民法院

地址:临江市新市大街611号

联系方式:姜先生176*****8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赛东大厦C座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江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AHP-JL-2018-ZB-87;

3、项目地点:临江市人民法院

4、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52万元;

6、招标内容: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8:30至2018年11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赛东大厦C座4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赛东大厦C座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2.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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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智慧庭审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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