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清扫保洁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养护、清扫保洁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市政养护、清扫保洁定点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市政养护、清扫保洁定点单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0CGCZ0332

2、项目名称: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市政养护、清扫保洁定点单位

3、项目概算:200万元

4、项目内容:

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市政养护、清扫保洁定点单位招标;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包含清扫保洁;

4、自备密封式垃圾运输车辆至少1部且证照齐全,大型垃圾周转箱不少于3个,并为每位环卫工人配备一套环卫用品(人力垃圾车、工作服、扫帚等),暂无设备的须书面承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所有环卫设备到位;

5、在本地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暂无场所的须书面承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在本地设置上述场所;

6、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0年05月28日9: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2楼3号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05月28日9:00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05月07日上午08:00至2010年05月19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00元整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联系电话:****-*******,联系人:徐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www.hfztb.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投标人请在开标前,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并交投标文件接收人验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及图纸、光盘资料领取联系电话:****-*******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hfztb.cn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www.hfzfcg.gov.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承包作业区
承包作业区为双墩镇主城区、园区、安置小区三个街道内所有区域(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除外),即:主次道路、人行道(两边至墙边)、绿化带、小街巷、无主区域等。
二、作业任务
1、中标人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承包区域内垃圾及时清扫、道路保洁、垃圾收集和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保洁工作。
2、垃圾转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3、承包区域内杂草和乱张贴、乱涂画的及时清除。
4、及时疏通污水管网,做到路面无污水。
三、作业标准和时间
1、垃圾收集:每天必须按上午、下午两个规定时间段内分别上门收集一次,做到应收尽收,全天保洁。晚上:冬季保洁至21:00;夏季保洁至22:00。
夜市摊点集中路段,除正常夜间作业外,中标人要组织专人负责22:00至次日2:00的深夜作业。
2、清扫保洁:
(1)主要道路要达到“三净两光一通三收”,即墙根净、路牙净、绿化带净,人行道光、快慢车道光、窨井口通、早中晚三次收集,全天保洁。
(2)次干道、园区、三个街道,要达到三净三无标准,即墙根净、路牙净、绿化带净,无暴露垃圾,无乱贴乱画,无杂草,遇重要活动和临时通知进行突击清扫。
3、垃圾转运:
(1)垃圾及时清运(转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点),严禁焚烧、转倒或随意乱倒垃圾;清运(转运)过程中全厢密封,无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路面现象
(2)垃圾清运(转运)及时,达到垃圾罐无漫溢,地面无积存。
(3)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等服务对象清运垃圾时,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4)对城区各类无主的建筑、装璜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以及重大迎检所产生的各类垃圾的清运(转运)处理。
4、杂草清除:所有保洁道路两侧有墙或住(厂)房的除草至围墙和住(厂)房墙角,没有围墙、住(厂)房的道路两侧两米为责任区,标准为杂草控制20公分高度及相对高度一致。
5、垃圾垃圾填埋场管理:镇政府建设的垃圾填埋场仅限用于处理本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交由中标人无偿使用,中标人负责对垃圾填埋场做好维护、维修和管理,杜绝接收外单位垃圾,确保垃圾填埋场专事专用。
四、承包经费标准与拨付
1、包括:作业费、管理费、工资保险、税金、劳动工具折旧费、车辆维修燃油费、易耗品等。承包费按月支付,当月承包费于次月15日前根据市容局上月考核结果兑现。
2、中标人不能按时按约定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且经督促后仍无法改正的,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劳动工具
在承包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环卫作业工具的购置、管护,沿街垃圾容器等固定基础设施硬件配置由采购人负责,劳动工具折旧费由中标人自负。
七、用工管理
1、所聘人员工资、保险等必须符合合肥市有关规定。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周内中标人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保险;1个月内,中标人必须保持原有聘用人员队伍稳定,裁员比例不宜超过1/3;并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制订管理措施,交采购人备案。
2、聘用作业人员人数不得少于70人(其中保证主要道路50人,小街巷20人)。1个月过渡期满后,原环卫工人表现好的优先聘用。如中标人自带机械清扫车辆,保洁员人数可予调整,但不得少于50人。
3、加强环卫作业的安全管理。中标人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八、管理要求
1、上门收集:对作业区内的袋装垃圾进行上门收集。
2、清扫:要全面、彻底,无漏扫、无死角。
3、保洁:保洁期间要达到无暴露垃圾,无乱张贴,无瓜皮、果壳、纸屑、废弃塑料等杂物,垃圾容器无积存垃圾和积垢,无渣土,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
4、转运:垃圾及时转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填埋场,采购人协调做好垃圾填埋场的定期平整,中标人负责垃圾场管理,严禁焚烧、乱倒垃圾。
5、作业要求: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时间对所聘作业人员的上门收集、清扫、保洁、转运作业情况进行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按时上下班,作业区内作业时间要做好衔接,不得有空挡。上岗穿戴标志服,组织作业人员及时制止乱倒垃圾行为,协助镇市容部门落实作业区内单位、居民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
九、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采购人:
1、按规定兑现中标人承包经费和奖励款。
2、按《长丰县双墩镇市政养护和清扫保洁工作督查考核暂行办法》对中标人进行督查、考核和实施奖惩。
3、督促中标人进行岗位培训、工作部署和工作讲评。
4、监督中标人劳动用工、工资发放、依法参加保险,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中标人未按标准发放工人工资,检查发现后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处罚,第三次采购人有权无偿终止合同;中标人未依法为环卫工人办理保险,经指出未改正的,采购人有权无偿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未按每月上报的各路段工人名单实际配备人员,检查发现后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扣除缺少人数的工资,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1000元处罚,第三次采购人有权无偿终止合同。
6、协助中标人处理因作业引起的纠纷。
7、因规划建设造成作业面积大幅度变动的,经镇分管领导批准,采购人有权调整中标人作业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相应增减承包费。
8、接中标人举报有关乱扔乱倒垃圾、渣土车污染等问题,安排镇市容监察中队及时处理。
中标人:
1、在采购人规定范围内,实行人、财、物、责、权、利为一体的承包责任制。
2、必须在镇区内设立固定办公地点,具有2名以上公司管理人员。
3、制定承包管理措施,依法参加保险,对所聘人员实施考评、奖惩。
4、接受采购人的督查、考核、奖惩。制定相应考核与奖惩措施,合同用工,按绩分配,落实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同时将每月考核奖惩情况报采购人备案。
5、处理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纠纷和责任事故。
6、维护管理好镇市容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不得擅自接收外单位垃圾。
7、中标人:①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时间对所聘作业人员的上门收集、清扫、保洁、转运作业情况进行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按时上下班,作业小区交接班要做好衔接,不得有空档,作业人员上岗时须穿戴标志服。
②组织所聘人员及时劝导居民乱倒垃圾行为;
③重大创建迎检活动中,必须按要求及时完成作业任务;
④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不得推诿或拖延;
⑤协助镇市容部门和居委会落实作业区内单位、居民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
十、违约责任
采购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导致中标人没有按规定完成任务的,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人:1、因中标人违反本合同及《长丰县双墩镇市政养护和清扫保洁工作督查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责令整改仍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中止合同;连续三个月环卫考核较差(低于80分)且整改不到位的,除扣除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外,采购人有权立即中止合同,中标人未落实所聘人员合法权益、未参加保险造成上访的,采购人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2、中标人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需终止承包的,须提前2个月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中止承包,并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0%。
3、中标人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权转包分包他人,私自转包分包的,采购人有权无偿终止承包合同,全额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十一、考核与奖惩
根据《长丰县双墩镇市政养护和清扫保洁工作督查考核暂行办法》对中标人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奖惩,中标人负责对所聘人员考核奖惩。
十二、《长丰县双墩镇市政养护和清扫保洁工作督查考核暂行办法》和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同等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双墩镇主城区环卫作业区域基本情况
一、镇区主干道:
1、双三路:
阜阳北路至小转盘作业面积:
路面:长1200米,宽15米
人行道2条:长1200米,宽5米
小转盘至徐岗作业面积:
路面:长3100米,宽8米
人行道2条:长3100米,宽3米
2、双墩路:
铁路立交桥至大转盘作业面积:
路面:长500米,宽15米
人行道2条:长500米,宽5米
铁路立交桥至水厂作业面积
路面:长800米,宽7.5米
人行道2条:长800米,宽3米
水厂至窑厂作业面积:
路面:长700米,宽7.5米
3、朱双路:
岗亭至化肥仓库作业面积:
路面:长600米,宽15米
人行道2条:长600米,宽3米
化肥仓库至元一门口作业面积
路面:长2600米,宽9米
人行道2条:长2600米,宽4米
4、原阜阳北路:
青松岭大桥至北城办作业面积:
路面:长3500米,宽20米
人行道2条:长1000米,宽5米
二、镇区次干道:
1、文明路
路面:长1000米,宽8米
人行道2条:长1000米,宽3米
2、步行街
路面:1、长1000米,宽7米;2、长800米,宽6米
人行道:1000×3×2=6000平方 800×2×2=3200平方
3、滁河路:
路面:1、长1300米,宽7.5米;2、长500米,宽5米
4、双兴路:
路面:长2300米,宽7.5米
5、市场路:
路面:长1000米,宽5米
6、南苑路:
路面:长1200米,宽5米
7、纬一路:
路面:长800米,宽5米
8、蔡塘路:
路面:长1300米,宽5米
9、元一路:
路面:长1200米,宽18米
10、商业街
路面:长650米,宽5米
三、镇政府大院
1、丰湖苑、陆园小区
2、小转盘临时垃圾场
3、双凤大道临时垃圾场
4、公厕3所
四、园区(路面作业面积包括绿化带、人行道)
1.凤麟路
路面:长800米,宽52米
2、凤霞路
路面:长1200米,宽31米
3、板桥路
路面:长2200米,宽19.4米
4、富康路
路面:长1200米,宽26.6米
五、镇域其他道路
物华大道作业面积:
路面:长1500米,宽45米
蒙城北路作业面积:
路面:长5000米,宽60米

双墩镇三个街道环卫作业基本情况
一、罗集保洁范围
从东边合水路到西边火车站作业面积:
路面:长950米,宽9米
人行道2条:长950米,宽3米
从东边合水路至小学作业面积:
路面:长400米,宽6米
从北边小学到罗集街道:
路面:长700米,宽5米
合水路从三岔路口到罗北村12公里
二、吴店保洁范围:
西边从小学到东边吴店街头,再从街头向南到吴店粮站作业面积:
路面:长1600米,宽8米
人行道2条:长1600米,宽2米
从吴店街道到北边老油坊:
路面:长600米,宽9米
人行道2条:长600米,宽1.5米
三、夏店保洁范围:
北从原公路养护站到南边印刷厂作业面积:
路面:长800米,宽7米
人行道2条:长800米,宽1.5米
东边从北苑村办公室到西边农贸市场作业面积:
路面:长1100米,宽8米
人行道2条:长1100米,宽2米
西边另外一条路到金拐塘作业面积:
路面:长300,宽5米
注:镇域其他延伸路段以实际勘察为准,一并计入保洁范围。


长丰县双墩镇市政养护合清扫保洁工作督查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市容环卫体制改革,提高我镇环卫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双墩镇市政养护和清扫保洁定点单位项目合同》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我镇城区、园区和罗集、吴店、夏店三个街道,作业区垃圾收集,清扫保洁、垃圾转运,杂草清除招标承包中标的保洁公司。
二、考核内容分值及评分标准(见附表)
(1)实行一月一考核,结合年度承包总经费计算,保洁服务公司当月应得承包费一月一兑现。
(2)考核办法上,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保洁服务公司承包费用挂钩,镇市容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做到按时督查,留存督查得分记录,并对每一次督查得分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书面告知保洁服务公司以利于保洁服务公司改进工作。
(3)每一次督查分数作为当月对保洁服务公司考核的依据,按照当月督查中的最后得分兑付承包费用。
三、督查考核分值权数
(1)镇市容部门日常工作督查
镇市容部门日常督查(每周不少于3次)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保洁公司,督促解决,督查平均分占月度有效考核分数的60%。
(2)分管领导带队每月督查
分管领导每月带领镇市容部门上路检查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告知保洁公司,明确改正期限,督促整改,分管领导带队每月督查结果,占月度有效考核分数的20%。
(3)镇主要领导日常工作评价
镇主要领导在平时工作中队环卫保洁公司日常工作表现给予综合评价,占月度有效考核分数的10%。
(4)市、县文明办督查(以当月抄告单为准)占10%。
四、奖惩办法
(1)设立年度考核上台阶奖10万元。上半年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督查考核总评分均分超过90分,发放奖励资金4万元;超过85分,低于90分,发放奖励资金3.5万元;超过80分,低于85分,发放奖励资金2.5万元;超过70分,低于80分,发放奖励资金1万元;低于70分的,只罚不奖,扣除1万元管理费。下半年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督查考核总评分均超过90分,发放奖励资金6万元;超过85分,低于90分,发放奖励资金5.5万元;超过80分,低于85分,发放奖励资金5万元;超过70分,低于80分,发放奖励资金3万元;低于70分的,只罚不奖,扣除1万元管理费。
(2)依据督查考核分值兑现承包费用办法
作业督查考核月总评90分以上,全额发放作业费用;85分以上不满90分的,按当月作业费用的95%发放;80分以上不满85分的,按作业费用的90%发放;75分以上不满80分的按作业费用的85%发放;低于75分的按80%发放。同时按实际考核得分同比例扣除管理费用。
(3)日常管理激励考核机制
日常环卫作业和管理工作中,有创新且被镇市容局认可的,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批准,一次奖励1000—2000元,次月兑现。
根据作业质量和管理水平考核汇总结果,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超过90分的,奖励2000元,次月兑现,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另外扣除5000元,连续六个月内出现三次考核低于70分的,视为不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
(4)县市表彰或批评奖惩办法
当日环卫工作中有创新且被县文明办、县市容管理局发文表扬的,当月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次月兑现,当月被市文明办、市市容局或市委市政府发文表彰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次月兑现。当月被县文明办、县市容局通报批评或被县内媒体曝光批评的,通报一次扣除中标人2000元,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的一次扣除中标人3000元,当日环卫工作因脏乱差被市级以上媒体或部门曝光、批评的一次性扣除中标人3000元。
五、本办法随《双墩镇市政养护和清扫保洁定点单位项目合同》生效起同步执行,由双墩镇文明创建办(市容局)负责解释。
环卫作业质量督查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项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值得分








(100分)上门
收集未上门收集的,少一户处扣1分30
清扫清扫不全面、不彻底、有漏扫、浮灰重的,一次处扣1分;有暴露垃圾的,一次处扣1分。15
保洁(1)作业区内有暴露垃圾的,一处扣1分;(2)有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的,一处扣1分;(3)有占道堆放(指零星建筑、装潢垃圾等)的,一处扣1分;(4)车辆带泥行驶以及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零星污染未及时处理的,一处扣1分;(5)垃圾容器未及时涮洗、清掏、安置规范的,收集车辆不能保持整洁的,一处扣1分;(6)杂草、乱张贴清楚不及时的,一处扣1分;(7)绿化带内有垃圾、杂物的,一处扣1分;(8)在作业区内或收集车辆内焚烧垃圾的,一处扣20元;(9)污水管道不及时疏通,一处扣2分。50
转运(1)垃圾收集车满溢,沿途飘撒的,一次处扣1分;(2)不能及时送到指定中转站倾倒的,一次处扣1分,随意乱倒的,一次处扣1分。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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