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河镇黑门子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刘家河镇黑门子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凤城市刘家河镇黑门子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凤城市刘家河镇黑门子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丹东市 公告时间 2018年11月07日 13:09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07日 08:30至2018年11月13日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401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14:00至2018年11月20日 14: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4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401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丹东凤城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凤城市刘家河镇黑门子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凤城市刘家河镇黑门子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LNJBDDFGS********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凤城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凤城市刘家河镇黑门子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2.招标编号:LNJBDDFGS********43.招标人:凤城市刘家河镇人民政府4.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中约定)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优良,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2.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0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8:30至2018年11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40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20日 14:00至2018年11月20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4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2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401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写承诺书,具体内容“本次谈判,我单位不存在围标、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对本次谈判行为的一切后果负有全部法律责任”。
(2)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三证合一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企业开户许可证;
(4)发布采购通告前6个月内发生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国、地税)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有防伪标识);
(6)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均为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和身份证、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和安全考核C证;
(7)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函并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 www.ln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三个网站上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注: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要求:
(1)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原件核查后返还)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要求清晰并与原件一致,按上述顺序排列;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原件的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 www.ln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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