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验监测机构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验监测机构招标公告
需求公示
一、商务条款要求
(一)采购单位: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抽验检测机构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生产环节及食用农产品抽检:100万
(四)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五)交货期限:2019年12月10日前。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检测费用。
(七)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相关手续齐全,由财政集中支付。
(八)质保期限:一年。
(九)售后服务:无
(十)其他要求:无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在省及地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标识含食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4、投标供应商通过实验室认可,具有CNAS证书;
5、针对本项目提供黑龙江省内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未在黑龙江省内的,需提供投标供应商在黑龙江省内设有能够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检测的实验室场所的证明材料(实验室场所房屋的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并提供该实验室场所的标识含食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及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参与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当国家市场总局发布新的食品安全抽检相关文件时,及时按照最新要求完成抽样检验工作。
2、自收到样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另有约定除外)。
3、检验结论合格的,在检验结论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检验结论不合格的,在检验结论作出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
4、投标供应商不得擅自泄露、公布检验结论。
项目明细
生产环节及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 ||||
序号 | 产品类别 | 技术参数 | 批次 | 环节 |
1 |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 铅、镉、总汞、总砷(以As计)、铬(以Cr)计、草甘膦 | 10 | 生产 |
2 | 大米 | 无机砷(以As计)、丙草胺、稻瘟灵、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禾草敌 | 10 | 生产 |
3 | 挂面、手工面 | 铅(以Pb计)、二氧化钛 | 10 | 生产 |
4 | 谷物加工品 | 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甲基毒死蜱、溴氰菊酯、总砷 | 10 | 生产 |
5 | 谷物碾磨加工品 | 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限玉米粉(片、渣)检测、黄曲霉毒素B1限玉米粉(片、渣)检测、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限玉米粉(片、渣)检测、镉(以Cd计)限玉米粉(片、渣)检测 | 10 | 生产 |
6 | 开心果、杏仁、松仁、瓜子 | 酸价(以脂肪计)脂肪含量低的蚕豆、板栗类食品不检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脂肪含量低的蚕豆、板栗类食品不检测、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 | 10 | 生产 |
7 | 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酸价(以脂肪计)脂肪含量低的蚕豆、板栗类食品不检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脂肪含量低的蚕豆、板栗类食品不检测、纽甜、黄曲霉毒素B1(豆类食品不检测)、铅(以Pb计) | 10 | 生产 |
8 | 再制蛋 | 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5次、大肠菌群5次 | 10 | 生产 |
9 | 糕点、月饼 | 酸价(以脂肪计)限配料中添加油脂的食品检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限配料中添加油脂的食品检测、铅(以 Pb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的产品 | 15 | 生产 |
10 |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熟肉干制品、酱卤肉制品、发酵肉制品 | 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30 | 生产 |
11 | 酱腌菜 | 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 30 | 生产 |
12 | 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 氨基酸态氮、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 30 | 生产 |
13 | 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 游离矿酸、总酸、总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15 | 生产 |
14 | 黄豆酱、甜面酱等 | 氨基酸态氮、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黄曲霉毒素B1 | 15 | 生产 |
15 | 调味料酒 |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10 | 生产 |
16 | 香辛料调味油 |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以油脂中的含量计)、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以油脂中的含量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以油 脂中的含量计)"、铅(以Pb计) | 20 | 生产 |
17 | 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香辛料酱及其他香辛料调味品 |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碱性橙II、碱性橙21 | 10 | 生产 |
19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铅(以Pb计)、氟化物、挥发酚(以苯酚计) | 10 | 生产 |
20 | 饮用纯净水 | 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余氯(游离氯) | 10 | 生产 |
21 | 果、蔬汁饮料、碳酸饮料、蛋白饮料 | 霉菌、酵母、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及其铝色淀(以柠檬黄计)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 | 10 | 生产 |
22 | 食用植物油(预包装) | 总砷、铅(以Pb计)、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苯并(α)芘 | 10 | 生产 |
23 | 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 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铅(以Pb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20 | 生产 |
24 | 黄酒 | 酒精度、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20 | 生产 |
25 | 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 | 酒精度、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铅 | 20 | 生产 |
26 | 葡萄酒 | 酒精度、甲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 | 20 | 生产 |
27 | 果酒(发酵型) | 酒精度、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20 | 生产 |
28 | 其他蒸馏酒 | 糖精钠(以糖精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铅(以Pb计)、酒精度 | 10 | 生产 |
29 | 乳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 脂肪、亚油酸、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总脂肪酸%)、二十碳四烯酸/(总脂肪酸%)、水分、灰分、杂质度、铅(以Pb计)、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5、大肠菌群*5、沙门氏菌*5、三聚氰胺 | 1 | 生产 |
30 | 乳基婴儿配方食品 | 蛋白质、脂肪、亚油酸、α-亚麻酸/(mg)、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月桂酸与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与总脂肪酸比值、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烟酰胺)、叶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总脂肪酸)、二十碳四烯酸(%总脂肪酸)、水分、乳基粉状产品、乳基粉状产品、铅、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 | 1 | 生产 |
31 | 水产品 | 铅、镉、无机砷、铬、六六六、滴滴涕 | 30 | 农产品 |
32 | 畜肉 (牛肉、羊肉、猪肉) |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铬、铅 | 35 | 农产品 |
33 | 禽肉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达氟沙星、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 | 35 | 农产品 |
34 | 禽蛋 | 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铅、总汞 | 20 | 农产品 |
35 | 绿豆芽、黄豆芽 | 铅、总砷、总汞、镉、亚硫酸盐 | 15 | 农产品 |
36 | 水果 | 敌敌畏、地虫硫磷、甲胺磷、氧乐果、治螟磷、啶虫脒 | 140 | 农产品 |
37 | 蔬菜 | 毒死蜱、克百威、氧乐果、甲胺磷、治螟磷 | 140 | 农产品 |
合计 | 822 |
四、采购单位信息
1、联系人:陆明
2、联系电话:****-*******
3、电子邮箱:********7@qq.com
4、公示时间: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10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公示方式:依据佳木斯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需求编制与公示工作的通知》(佳财发〔2018〕52号)的文件规定,进行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公章):
2018年11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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