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加工厂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口河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及生态食品加工厂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项目招标已由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经投资【2018】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项目代建单位为乐山金泓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村1组。
2.2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27000.12m2,分二期建设。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16438.9m2,规划停车位35个;主要建设内容为:为农服务中心(含农产品展示、电商服务、创客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培训中心、办公室)、农产品冷链、仓储及物流基础设施。
2.3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包含金口河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及生态食品加工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等工作,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即EPC总承包模式。
2.5标段划分:施工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以来承接并已完成至少1个面积不低于10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11月10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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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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