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液车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原液车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液车间改造项目工程














招 标 人(盖章):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申请人):


由于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液车间改造项目工程建设需要,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人对其进行邀请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液车间改造项目

工程规模及概况:

A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 四川省成都市三色路 。本项目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三色路427号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液车间改造项目施工图纸。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1个标段。

7、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为 136 日历天;即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12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 4 月 15 日。

二、投标资格:

投标资格: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应满足的条件为: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授权委托书》;

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具有医院、药厂等净化工程的工程案例。

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加盖公司鲜章。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地址及时间: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

时间:2018年 11月6日——2018年 11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电子标书领取联系人:张若威 电话:159*****783

四、现场踏勘: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五、标前答疑:不组织集中标前答疑。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屈兵、杨志鸿、张若威

电 话:********-**** ********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内 容 规 定

1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液车间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

详见本《投标邀请书》。

2

工 程

要 求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备案制验收的合格要求。

招标范围:详见本《投标邀请书》。

工期要求:详见本《投标邀请书》。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资质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它详见本《投标邀请书》)。

项目经理:至少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工程师贰级资格证书(机电安装专业)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6

投标有效期为: 14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

踏勘现场

标前会议

不集中组织。

8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本(U盘;不包括需要复印的证明资料及文件)壹份(其中商务标投标报价须提供宏业计价软件版电子文档及Excel文档)。

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

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下午17:00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0

合同履约

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中标金额的5%计算。

形 式:现金(中标人从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交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11

招标答疑

不组织集中答疑。

1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和竞争性谈判相结合。

13

工程承包方式

总承包。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投标须知只是招标文件里的一小章节,投标人除了解投标须知的内容外,还应知道并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图纸资料、评标办法……等全部内容)。以不知道投标须知以外的内容提出的任何异议,不予接受。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投标邀请书》的投标须知前说明。

2、 招标范围、内容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各标段的范围详见本《投标邀请书》。

2.2 本次招标为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液车间改造项目。

2.3 总工期要求: 136公历日。

3、 资金来源
3.1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投标邀请书》中的“资金来源”。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 踏勘现场及标前答疑
5.1 踏勘现场

5.1.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5.1.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勘察、测量的数据和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对于招标人的任何资料,投标人只能用于本项目的投标,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也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否则招标人和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1.4 投标人无论其是否踏勘现场,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已经掌握了施工现场的气候、地质、水文、地上地下障碍物等所有现场情况。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投标时招标人提供资料和投标人对现场施工条件的判断成果与实际情况有差异而调整综合单价。若有必要,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5.2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标前会议。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现场考察、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6.3 投标人应保证所登记的通讯方式畅通,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及开标、评标过程中如因联系不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须知前说明。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电子文档部分四部分内容组成。
1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投标函》。

11.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11.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11.2.4 《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11.2.5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11.2.6 投标人经核定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11.2.7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11.2.8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公司鲜章)。

11.2.9 近3 年至少完成过1 个药厂或医院手术室等类似的净化工程业绩。

11.2.10 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报表( 2015、2016、2017年)。

11.2.11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11.3.1.1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

11.3.1.2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11.3.1.3 初步施工进度计划。

11.3.1.4 劳动力安排计划。

11.3.1.5 施工机具配置。

11.3.1.6 材料供应计划。

11.3.1.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减少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的措施。

11.3.1.8 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提出的合理建议。

11.3.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1.3.2.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11.3.2.2 《项目经理简历表》。

11.3.2.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 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满足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5)、现行《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

13.2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风险等所有费用。

13.3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4 为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而额外增加的费用和风险由承包人考虑在报价中。投标人应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规定对措施一项目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进行报价。投标人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报价有误的,评标组可对投标人进行质询,并允许投标人予以调整,对拒不调整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3.5 本工程竣工时间将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等资料和企业自身的情况,并应充分考虑到本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等特点,精心组织施工等所有措施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投标人对现场施工条件的判断成果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国家最新出台的造价管理政策等因素而调整措施费,否则视为违约。措施费除通用项以外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1)平时采取两班或三班作业赶工,并保证不放假正常施工而增加的加班费、过节费、夜间施工费等。

(2)投标人应自备发电机,相关费用在措施费中考虑。由于现场停电而影响节点工期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3.6 规费按投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的标准计取。

13.7 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图纸仅供参考,投标人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等自行组价及报价,并不作调整包干使用。

14、 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6.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文本不一致时,以文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16.2.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的要求进行相应签字或盖章。

16.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其投标文件有效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文件可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册装订(不得使用抽杆夹或活页夹),也可以合并装订。

17.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包装密封成套。

17.3 投标文件递交时密封外层应标(注)明:

17.3.1 招标人名称:

17.3.2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17.3.3 投标人名称:

17.3.4 2018 年 11 月 19日 17:00 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7.4 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7.5 投标文件密封方式不限,只要是密封完整且加盖公章或密封章的均视为密封合格。

17.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以上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 投标文件的提交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9.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规定。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1.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18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评 标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2.1 由“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评标小组成员参加评审。
23、 评标办法:竞争性谈判

23.1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竟争性谈判相结合。

23.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将作废标处理。

24、 评标过程公开、竞争性谈判
24.1 开标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中标

25. 中标人的确定

25.1 评标委员会评出三家施工单位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并确定中标人,报相关行政部门备案。为避免疑义,评标委员会如对本次投标人的投标均不满意,则有权不在本次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而另行进行招标或以其它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八)合同的授予
26、 合同授予标准
26.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所确定的中标人。

27、 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28、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当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8.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28.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29、 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额度从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迟延超过5个工作日的,鉴于将直接影响本项目工程工期和开发进度,招标人将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29.2 履约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纳至以下帐户:

户 名: 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帐 号: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象花园支行。

开户行 : 8022 0104 0002 168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标签: 车间 生物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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