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园林(二期)遥感调查及分析拟选择采用=招标公告

智慧园林(二期)遥感调查及分析拟选择采用=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宜昌市智慧园林(二期)遥感调查及分析项目

采购人名称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

宜昌市城东大道82号

联系人

罗常青

联系方式

****-*******

预算价

95万元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宜昌市智慧园林(二期)遥感调查及分析项目为宜昌市智慧园林(一期)软件系统建设后续项目,本项目通过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解译分析技术,对宜昌市建成区内(总面积约170平方公里)各类绿地指标进行科学分析并录入智慧园林系统,方便了解和掌握我市园林绿化相关数据,更好地指导和服务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今后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健康持续发展。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1、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参照《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完成遥感调查和解译工作,完成各项指标的统计与分析。

2、供应商要求:宜昌市智慧园林(二期)遥感调查及分析项目是基于一期项目的基础上对软件的二次开发,二次开发会运用到一期软件开发的相关专利及源代码,鉴于一期项目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承建,单一来源可确保此项目的延续性及系统兼容性。

3、采购过程:2018年9月19日和2018年9月29日组织了两次竞争性磋商,期间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参与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磋商响应家数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以上原因,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有关规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满足购买服务的各项要求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1论证意见:宜昌市智慧园林(二期)遥感调查及分析项目于2018年9月19日和2018年9月29日组织了两次竞争性磋商,期间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参与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进行采购。专家姓名:黄廷烈工作单位:宜昌市财政局专家2论证意见:宜昌市智慧园林(二期)遥感调查及分析项目于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9日连续组织了两次竞争性磋商,期间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参与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进行采购。专家姓名:闵成喜 工作单位:宜昌市夷陵区国土资源调查队专家3论证意见:该项目前期连续两次竞争性磋商,由于参与供应商家数不满足法定要求而采购失败,期间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参与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作为该项目的唯一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进行采购。专家姓名:刘艳 工作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综上所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具有承接该项目的唯一性。

拟成交价格

人民币95万元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其他投标人对公示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在该期限后提出异议申请将不再受理。公示期内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审批。 采购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82号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系人:罗常青联 系 人:康昌 电话:****-*******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析 调查 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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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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