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上乡格头村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湖上乡格头村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湖上乡格头村路灯亮化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湖上乡格头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湖上乡格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湖上乡格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21.487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安溪县湖上乡格头村路灯亮化工程的路灯、电缆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4874元;(大写金额:贰拾壹万肆仟捌佰柒拾肆元整)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叁级以上(含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2日上午8 时至12 时,下午15 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908室)(报名预约电话:****-********)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1月20日10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元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安溪县湖上乡人民政府。

7.3、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开标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湖上乡格头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湖上乡格头村

电话:135*****919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A幢908室

咨询电话:****-********

联系人:小谢

2018年 11月 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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