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司法警察支队采购的警用装备技术指标一、警用八件套腰带7套,品牌型号:日久/L8001O1、主要材料:防水牛津布、尼龙搭扣、工程塑料。2、功能特点:内外腰带通过尼龙魔术粘贴,结合紧凑,防止滑动。可调整长度及组件位置,具有透气性好,易洗快干,穿着舒适。3、组件名称:由黑色外腰带、内腰带、斜肩带、手铐套、通用型对讲机套、强光手电套、警务工作包(配有静音锁匙包及手机包)、警用水壶套、警棍套、92式仿型枪套、催泪喷射器套、92式弹匣套组成,除手枪套外,其他可单独拆卸。4、质保期:1年。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函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二、伸缩警棍31支,品牌型号:日久/L9042E1、主要材料:采用钢质及航铝基材、橡胶。展开共三节其中前节为钢质,后两节为航空铝合金材质。2、棍头配有攻击型破窗头,攻击型破窗头击打玻璃会弹出针击破玻璃。3、收缩长度:23cm(21英寸,含棍头尾盖)。4、展开长度:52cm(21英寸,含棍头尾盖)。5、重量:360g6、黑色、红色、蓝色三款颜色可选。 7、质保期:1年。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函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三、催泪喷射器31支,品牌型号:日久/L80311、主要材料:天然辣椒素、少量警用催泪剂。2、有效喷射时间≥4s 3、喷射速率>8.5g/s 4、有效喷射距离≥3m5、产品有效期:3年6、质保期:1年。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函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四、警用强光手电31支,品牌型号:日久/ L8032E 1、主要材料:采用精致外观设计,高亮度进口LED光源,航空铝合金外壳及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配有充电器和车载充电器)。2、具有强光防水、抗冲击、耐摔打、防滚动,强弱光曝闪。3、手电前端设计有攻击头,具有攻击致痛制服作用。4、电池电压:3.7V 循环使用寿命:≥1000次5、亮度:>120LM6、 强光连续照明时间:>5h7、尺寸:长155mm×握柄28mm(灯头直径34mm)8、质保期:1年。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函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五、执法记录仪10台,品牌型号:警翼/DSJ-F31、执法记录仪外形尺寸长×宽×高(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85×55×35。2、执法记录仪的质量应≤170g。3、参数设置:执法记录仪应能通过随机软件或管理平台对警号、时间等信息进行设置。4、信息上传:执法记录仪应能上传数据信息。上传信息至少应包含:所记录的视音频、音频、照片、日志、执法记录仪的内部时间和存储器容量信息。4、视音频预录功能:法记录仪应能在标称最大分辨率下预录触发前大于等于10s的视音频信息。5、显示屏: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彩色显示屏尺寸为2.0in。6、显示屏亮度:执法记录仪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470cd/m2。7、视场角:执法记录仪摄像头在(2560×1440)、(1920×1080)、(1280×720)、(848×480)分辨率下的水平视场角应≥126°。8、几何失真: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视频在生产厂声明的所有分辨率条件下几何失真应≤11%。9、在视频分辨率2560×1440下测得的分辨力≥1100线,帧率为30帧/s;在视频分辨率2304×1296下测得的分辨力≥900线,帧率为30帧/s。10、照片分辨力: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照片在(8512×4800)、(6016×3384)分辨率下的视频分辨力应≥1200线。11、开机时间:执法记录仪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应≤6s。12、夜视功能:距离执法记录仪4米处,可看清人脸轮廓。13、电池工作时间:执法记录仪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供电,在更换一次电池条件下,电池工作时间应满足连续摄录时间≥9h。14、低温试验:执法记录仪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供电,在更换一次电池条件下,在温度(-30±3)℃下持续时间≥2.5h。执法记录仪产品通过可靠性试验且试验运行时间MTBF≥8000h15、质保期:3年。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函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报价开始时间:2018-11-12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8-11-12 12:00:00(北京)
无
(一)交货时间:
2018年11月16日前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单位名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市法院五中院
联系电话: 15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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