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沟村新农村示范点造林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闫沟村新农村示范点造林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镇原县林业局 | 代理机构: |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预算:(万元) | 35 |
镇原县林业局关于屯字镇闫沟村新农村示范点造林绿化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镇原县林业局的委托,对该单位关于屯字镇闫沟村新农村示范点造林绿化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YZC2018-GK42
二、采购内容:屯字镇闫沟村新农村示范点造林绿化工程(栽植2米以上油松1万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价:35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模式:非PPP项目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2017年(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8年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2018年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及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 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 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三个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参与投标的企业于2018年11月8日8:30至11月14日18:00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公司公章至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原县财政局406室)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8日14:30—15: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镇原县财政局124 招标大厅。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1)保证金金额:3000元(叁仟元整)
(2)缴纳形式:投标企业在报名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保证金。
(3)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18:0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缴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或缴纳金额不足均视为无效投标。
咨询电话:****-*******(保证金缴纳)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镇原县财政局124 招标大厅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镇原县林业局
地址:镇原县林水大厦七楼
联 系 人:路绪龙
联系电话:****-*******
2.集采单位: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原县财政局406室
联 系 人:毛 潇
联系电话:****-*******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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