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车辆招标公告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车辆招标公告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车辆采购竞价公告(竞价号:***************采购形式:协议供货)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商品包号:1


越野车
配置要求:配置如下:基本数据:长(mm):4878宽(mm):1925高(mm):1734轴距(mm):2850后备箱容积(L):233/947/2039(第二排后/第三排放倒/第二排第一排放倒)整备质量(Kg):1943最小转直径(m):115油箱容积(L):69轮距前/后(mm):1648/1648卓越性能:制动系统:四轮盘式制动压缩比:9.7:1反动机: Ecoboost双涡流涡轮增压直喷发动机发动机自动启停变速箱形式: Selectshifttm6速手自一体变速器挂系统:前麦弗逊/后多连杆悬挂排放标准:国V排量(mL):1999推荐油品:92号及以上最大净功率( Kw/rpm):180/5500最大扭短(N.m/rpmn):350/1750-4500最大转速:6500最高车速(Km/h):192综合工况油耗(L/100km):8.7轮胎规格:245/60R18铝合金轮:18英寸驱动方式:FWD前驱人性化科技:“Ford Power”智能无钥匙动力启动系统Mykey我的智能钥匙前排安全带未系提醒前风挡自动感应式无骨雨刮后窗除霜功能方向盘集成时换挡拔片智能无钥匙进入系统电子手刹自动防眩目内后视镜内装配置:全功能旅程电脑內饰颜色:雅墨黑前座阳板附化妆镜(帯化妆灯)前排双层中央扶手置物盒双区全独立恒温空调后排中央扶手置物盒帯杯架后排空调出风口后风挡玻璃加热多功能4向可调方向盘太阳镜盒帯锁式手妾箱时尚4.2英寸数字彩色仪表盘活性炭过滤器空气质量传感器行车自动落锁外观设计Follow me home"伴我回家"功能ED组合式后尾灯LED高位车灯前格栅镀铬前雾灯双镀铬排气尾管后备箱盖拉手镀铬投劇式鹵素前大灯无盖式加油系统照地灯(集成在外后视镜下方)玻璃天线电加热外后视镜电动全景天窗电动调节外后视镜(帯LED转向灯)自动开闭前大灯安全科技ABS(防抱死制动系统)A柱高强钢液压成型BLD(电子差速锁)B柱防撞加强梁EBA(紧急制动辅助系统)EBD(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ESC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統HSA坡道起步辅助ISO FIX儿童座椅接□P.A.T.S电子防盗系统Roll Stability Control(防翻滚稳定系统)TCS引力控制系统侧安全气倒车影像系统前座侧面安全气囊前座正面安全气囊前座高度可谓预紧式安全带后泊车雷达后门儿童安全电动门锁四门高刚性侧面防撞梁定遠巡航功能激光焊接高强度吸能式车身紧急救援呼叫服务(SYNC连接服务)胎压测系统铝制引盖板防盗报警/发动机电子芯片防盗锁止系統驾驶员膝部安全气囊座椅三排七座主动式头枕前排加热座椅副驾驶员座椅10向电动调节座椅座椅材质:皮质座椅电动腰靠电动辅助进出第三排驾驶员座椅:10向电动调节座椅音响娱乐系统:SYNCR车载连接系统USB端口:1中控面板彩色液晶屏4英寸单碟CD音响系统环绕式高保真喇叭:6
备注:无

采购限价:¥247,800.00元
数量:1
小计:¥247,800.00元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价。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并具有销售投标项目权限的供应商。

(2)必须满足竞价公告其它要求。

4、竞价区域范围:市级

5、配送区域:涪陵区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18-11-12 10:00:00(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8-11-12 12:00:00(北京时间)。

7、报价要求:按合同要求。

8、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

9、报价币种:人民币。

10、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11、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包括补遗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技术与服务要求。

12、供应商必须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并确保提供货物为正品行货。

13、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

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14、结果公示:网上竞价采购结果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公告。

15、违约与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可撤销协议

供应商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5)擅自降低产品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标、谈判时的承诺;

(7)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16、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西路80号

联 系 人:市法院三中院

联系电话:********666

邮政编码:408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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