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法院智能语音转写平台升级扩容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法院智能语音转写平台升级扩容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确保人工智能应用与审判工作紧密集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等文件里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自身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积极促进新技术,包括语音识别等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运用,通过技术创新手段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本次建设内容为本地化升级扩容天津全市法院智能语音转写平台,通过核心能力平台的升级扩容建设,达到供上层多种应用调用的目标。平台升级扩容后,需达到对天津全市660个法庭、260个会议、5000套语音助手及第三方应用能力支撑要求,并以此来规划能力平台的承载能力;建设配套的基础硬件设施。本项目在基础设施层面建设语音专用服务器,内置语音识别软件。通过配套的基础硬件设施建设,达到完美支撑智能语音庭审系统、会议系统、智慧语音助手及其他第三方应用支撑的目标。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7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天津高院于2017年10月20日,完成对天津全市法院一期语音能力平台的招标工作,中标方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公司”),中标金额为472万元。一期项目以天津高院为核心,建设智能语音转写平台,一期平台完成后部署了100个法庭、50个会议室及800套法官语音助手应用。2.按照业务规划,本次启动的二期建设项目将在一期的基础上进行语音平台升级扩容,二期项目需对天津全市尚未部署的560个法庭、210个会议室、4200套语音助手实施采购部署安装。由于一期的语音能力平台及相关服务已由科大讯飞公司承建,故为了保障系统工作延续性、技术体系的一致性和实施工作的快捷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采购,科大讯飞公司在一期项目实施中已对我市法院系统语音能力平台十分熟悉,很好的完成了一期的工作内容。建议二期建设继续由科大讯飞公司承担。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无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无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安徽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讯飞大厦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本项目是在前期语音平台的基础上升级扩容,主要部署560个法庭、210个会议室、4200套语音助手。前期语音平台由科大讯飞公司承建并采用科大讯飞语音产品,为保障升级扩容的延续性、技术体系的一致性,减少项目实施代价,建议由原承建单位采用与前期一致的产品实施项目建设。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清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程仁洪 南开大学 教授
本次项目建设属于一期工程基础上的平滑升级扩容、建设目标明确、建设内容清楚、建设方案成熟、技术路线清晰,智能语音转写平台是天津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提高天津法院庭审、会议、日常办公及后期接入的第三方系统等多个场景,提升整体工作效能;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对天津全市法院一期语音能力平台搭建,同时负责平台维护,各级法院语音应用建设,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资源、语言包资源及运营数据资源, 由其承建项目建设, 可以与当前各系统进行无缝对接,节省接口开发工作量, 并满足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 因此, 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项目釆购, 由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天津市法院智能语音转写平台升级扩容项目,确保系统的延续性。 施威南 天津市电化教育馆 高级教师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8年11月08日起至2018年11月14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
2)联系人:陈老师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
***-********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8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