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门诊楼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门诊楼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
(门诊楼中央空调)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门诊楼中央空调)项目已由新发改社会【2015】8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尔果斯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市平安路以南、西域路以西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疑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法人独立资格。
2.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或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社保证明。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预审,若报名不足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4. 本项目需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踏勘联系人:
杜工联系电话:177*****677
四、报名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11月08日至2018年11月15日,到乌市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领海楼22楼2201室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或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天和商务酒店处报名,报名联系人:杨海波 联系电话:********35
2.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投标企业报名均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社保证明,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及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证明,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或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须装订成册)
3.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下午19: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到乌市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领海楼22楼2201室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综合评估法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和《伊犁日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尔果斯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177*****6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海波 联系电话:****-******* 15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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