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青海省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信息公开

2019—2020年青海省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信息公开



1.工程概况:

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青海省境内。

1.2项目概况:

本项目结合当地养护、交警部门掌握的事故隐患、事故多发、事故黑点路段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详细调查、勘察后,提出可行的处置方案。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新增路侧护栏、标志标牌、道口渠化,原有路侧护栏维修、标志标牌更换、标线补划等内容。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

路线名称

设计工作内容

A

G214、G338、G341、G345、G574、S202、S206、S219线等

(1)标段范围内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2)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按时提供相应施工标段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相应招标图纸等;

(3)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及预算文件编制等工作)及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与业绩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C.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内(2013年1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在海拔2500米及以上地区累计完成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100公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保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5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犯罪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主要人员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条及以上公路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内容详见附件)。

4.公开时间

2018年11月7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编:810008

联系人:索女士

电话:0971—*******

传真:0971—*******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编:810008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传真:****-*******

2018年11月7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编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45分

(2)主要人员:20分

(3)业绩:20分

(4)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投标人<5)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审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

技术建议书

4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较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较为可行的得6~8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可行的得8~10分。

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20分

1、对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为透彻及对策措施较为得当的得12~16分;

2、对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及对策措施得当的得16~20分。

施工图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1、施工图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为合理、较为可行的得3~4分;

2、施工图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4~5分。

施工图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分

1、施工图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4分;

2、施工图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1、后续服务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4分;

2、后续服务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满分20分

2.2.2(3)

评标价

1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如下:

评标基准值的确定: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比例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比例>评标基准值,则投标报价比例得分=F-(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比例-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比例≤评标基准值,则投标报价比例得分=F+(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比例-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00×E2。

其中F=10,E1=1.1,E2=1.0。

投标报价比例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20分;

履约信誉

5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满分5分;


标签: 信息 施工图设计 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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