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格预审(四次公告)招标公告
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格预审(四次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项目(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蒙自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07日16:51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11月29日09:0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8年11月2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旸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蒙自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蒙自市银河路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蒙自市学海路“金岸品城” 商铺1幢3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项目(一期)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四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项目(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蒙自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为蒙自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蒙自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1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项目(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选址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草坝镇滇越铁路上一个很吸引人的车站,地处蒙自市草坝镇南边,距市政府所在地6公里,距市区10公里。东邻犁耙山,南邻多法勒北平村,西邻十九村委会十七村,北邻十九村委会。
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包括一期、二期两部分。景区一期3.6935平方公里,包括滇越铁路遗址、碧色寨村寨、碧色寨东面犁耙山、狮子山区域(此范围也是未来创建国家 AAAAA 级旅游景区的范围,面积3.5343平方公里)、马街哨特色小镇(含大型游客服务中心及停车场)面积为15.92公顷,为AAAAA级旅游景区的服务区。景区二期包括碧色寨天龙山景区开发建设(天龙山森林公园、落水洞湿地公园)。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为一期建设项目。
2.1.2建设内容包括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69.35公顷,建设板块用地面积分别为:坡心樱花园用地面积27.07公顷; 历史文化博览区用地面积54.96公顷;生态山地休闲区用地面积271.4公顷;马街哨特色小镇,用地面积15.92公顷。其中历史文化博览区分为六个功能区:法兰西风情街区为149,210.27平方米,石头寨历史文化街区为87,580.03平方米,现代生态农业展示区为146,454.02 平方米,历史博物馆展览区为47,599.87平方米,驴友之家民宿体验区为43,962.22 平方米、滇越铁路历史景观区为74,734.76 平方米。
具体建设内容:历史文物建筑修缮、景观开发建设(坡心樱花园、教堂、法式庭院)、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儿童乐园、户外拓展基地、日晷天文中心、自驾游营地、农家乐)、基础设施建设、搬迁安置区配套商业建设(马街哨特色小镇农贸市场、商业街)。
2.1.3建设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
2.1.4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 179,336.45万元。
2.1.5合作期限:PPP合同期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2.1.6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项目(一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运作模式为TOT(移交-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附属设施经营权等。同时政府将项目存量资产部分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有偿转移给社会资本方。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相关资产、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蒙自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或其他政府授权委托机构。
2.2.3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蒙自市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为:评估后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出资额为12,000万元。
2.2.4政府提供补贴的补贴时间为:27年。
2.2.5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48,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6.77%,含资本公积,拟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12,000.00万元,其中1,25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政府持股比例为25%;社会资本方出资36,000.00 万元,其中3,7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社会资本方持股75%。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主体要求包括:
3.1.1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所有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管财〔2017〕192号)规定的中央企业申请人,提供由集团总部(含整体上市的上市公司总部)统一审批PPP业务的含有批复文号的正式审批文件(原件)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必须明确满足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的下列要求:
(1)累计对 PPP项目的净投资(直接或间接投入的股权和债权资金、由企业提供担保或增信的其他资金之和,减去企业通过分红、转让等收回的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0%;
(2)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近2年连续亏损的子企业不得单独投资 PPP项目
如符合国资发管财〔2017〕192号文规定的申请人不能提交真实有效的由集团总部批复的正式审批文件或该文件不能满足国资发管财〔2017〕192号的要求,则采购人拒绝接受该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1.3 申请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具有现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1.4.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不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管财〔2017〕192号)规定的中央企业;
(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3.2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3 法律要求
3.3.1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3.2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或有罪等)。
3.4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4年至今),申请人提供在中国境内具有合同额不低于2.5亿元的含古城开发、遗址公园、景区治理、文体中心、片区开发、产业园开发、特色小镇、旅游基础设施等旅游、文化、城镇综合开发、市政工程类PPP项目业绩(正在实施或已完工均可)。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的PPP项目为必须含有运营内容的BOT,DBFOT,TOT,ROT类PPP项目。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PPP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以联合体投标,按照业绩证明出具单位分别提供(原件备查)。
若为联合体,则任何一家提供即可。
如申请人为运营方,则需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上标明该申请人涉及旅游运营业务,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5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5.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5.3联合体中其中任何一方应符合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3.5.4联合体应符合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2,3.3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3.6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为:合格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5.1各申请人请于2018年11月08日08时30分至2018年11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系统内报名成功后须提交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成功截图或回执单(加盖单位鲜章)、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料(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学海路“金岸品城”1幢301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注:1、资格预审报名资料(A4纸)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_200_元/份,售后不退。
5.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5.4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申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审查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29日09时00分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市级行政中心西北侧)。
6.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方式
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ZCZ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申请人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8.投标担保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投标担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自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蒙自市银河路71号
联系人:刘忠
电话:139*****906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学海路“金岸品城”1幢301号
联系人:杨旸
电话:138*****141
2018年11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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