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0年长兴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0年长兴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以下简称“该项目”)并已列入2010年基本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公路管理段 ,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长兴招投标中心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有一个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2010年长兴县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1)凡回线:本次大中修起讫桩号为K5+000-K8+000,总长3KM,为5cmAC-16C沥青砼面层+3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大云-畎桥:K3+800-K8+900,总长5.1KM,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cmAC-16C沥青砼面层;3)胥长路: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cmAC-13C沥青砼面层;4)葡萄芥路: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cmAC-13C沥青砼面层;5)军事管理区路: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cmAC-13C沥青砼面层;二界岭林场: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cmAC-13C沥青砼面层。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湖州市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兴县公路管理段(地址:长兴县雉城镇太湖东路199号长兴县公路管理段311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5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
5.5 招标人定于2010年5月 25日9:30时(北京时间),在长兴县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5月20日下午4:00时之前将投标担保提交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建设窗口。银行汇票必须由投标人出具,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省长兴县工行长海路支行
账号:****************932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太湖东路199号
邮 编:313100
联系人:顾淦龙、黄慧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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